本版导读
足协出台新举措
国脚诈伤将严惩不贷
日前出台的《关于国家队及队员与联赛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由中国足协和各俱乐部老总签字生效。该规定鼓励球员积极“应征”进入国家队,并出台了一些调动国脚积极性的政策。
暂行规定强调了球员进入国家队是运动员和俱乐部的荣誉和义务;要求协调国内各类联赛和国家队集训、比赛的时间,建立国内联赛和国家队集训比赛日历;国家队和国奥队集训比赛中,中甲联赛和足协杯都将照常进行,国青队和国少队比赛将不影响国内赛事;俱乐部洲际比赛和国家队国奥队集训比赛冲突,有关球员优先参加国家队和国奥队集训比赛。
暂行规定对于国脚以伤病借口不参加国家队集训比赛的行为制定了处罚措施:首先对于没有经指定医院确诊并得到国家队书面同意批准的伤病原因不参加国家队集训和比赛的,自国家队报到之日起到集训结束后两周内,这名球员不得代表俱乐部参加比赛。而且中国足协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运动员和俱乐部予以下列处罚:1、对有关球员、俱乐部罚款一万到五万元;2、对有关运动员追加停赛1到5场;3、扣除该俱乐部本赛季联赛积分1到6分;4、三项处罚可以单独或者同时使用。
为保证国脚无后顾之忧地为国家队效力,中国足协为国家队员购买意外伤残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且要求俱乐部在工作合同里写入:凡在国家队训练比赛中受伤影响回俱乐部参赛,当赛季享受所在队上场队员工资及平均奖金;伤势当年不能恢复,在伤愈前其他年度(至运动员30岁)享受俱乐部一线队发的平均工资。不执行这项规定的俱乐部,中国足协将直接使用俱乐部的联赛保证金对有关球员进行补偿。
对于参加过国家队和国奥队正式世界大赛的球员,中国足协在教练培养上也制定了倾斜政策:这些运动员在职业运动员经历超过五年后,可以直接参加中国足协的B级教练员培训,同时在中国足协筛选教练出国学习和选聘时候优先考虑。暂行规定还表示将突出俱乐部和地方协会的作用。 (秦云 顾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