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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上七部门联手帮民工讨工钱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省委政法委召集劳动、建设、信访、法院、司法、公安和民政等7个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联合商讨如何帮民工讨要工钱。
据了解,省建设厅正在着手制定有关‘制度以保护民工利益。一是成立有劳务资质的分包企业,即施工工地只能从劳务企业雇用民工,由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保证民工工资发放;二是工程承包时,必须由第三方对工程进行支付担保,一旦有拖欠工资行为,由担保方支付。在上述制度未形成之前,对建筑施工企业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将对企业暂停3个月的招投标,对企业资质年检降为不合格,或降级,特别严重的给予注销,同时在媒体上曝光。
年底是民工讨要工资最集中的时间,省劳动监察总队近来接到的投诉电话,大部分是拖欠民工工资的,估计春节前会更为突出。为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从12月1日起到2004年1月1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责令其及时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订清欠计划,限期补发。恶意拖欠和克扣、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请被拖欠工钱的民工给省劳动监察总队打电话:(029)7294683,您的正当权益将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