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换个角度谈“帮困”
时近岁尾年末,媒体上有关帮助社会弱势阶层过好新年的话题密度加大。各级政府部门工会组织以及企业也在积极筹措资金,准备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送温暖。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公布举报电话,通过专项检查和法律手段,帮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克扣的工钱。凡此种种,用我们的习惯说法,是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斯语固然不错,但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衡量,则恐怕仅停止在“体现”上是不够的。对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政府而言,让更多的人能分享到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或者说帮助社会弱势阶层获得就业机会,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并依法维护其权益,乃是政府的义务和职责所在。
从这个角度来说,为困难职工送温暖也罢,帮助民工追讨欠薪也罢,抑或采取种种有效措施扶植、推进再就业工作也罢,其目的并非仅为了“体现”什么,或将之视为一种慈善行为,而是基于“不全面”或“不平衡”的社会现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中恪守职责,理应作出的奉献。同时,为社会弱势阶层创造条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消除贫困、失业和不平等,也是当今发达国家公认的经济发展的基本内涵。这不仅仅是个经济理论的问题,也是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没有一个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济亦难发展甚至会缩水。如是,政府应该在一个更高层面上,标本兼治,做好各项帮困济弱工作才是。
(柯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