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警钟为谁而鸣?!
——关于两桩侵害工会组织利益问题的冷思考
新年前后,新奇事接踵而来。除了民工为讨要工钱依然在不屈不挠,重庆开县井喷伤亡惨重外,国内有两条有关工会的新闻尤其令笔者关注。一条是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工会在机构改革中被无端合并掉了,而在合并前还刚刚在省市作过工作经验介绍(见2003年12月17日陕西工人报);一条是福建省安溪县三碰《工会法》,在上级工会没有批准,县工会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占有工会所在的黄金宝地搞房地产开发,县政府动手强行拆掉了县工会的大楼(见工人日报2003年12月27日报道)。两件事虽分别发生在中国南北两地,始作俑者却都是当地政府,其背后凸现的深层次问题值得人们深究。
如果说在没有《工会法》的情况下出现上述事件,也许可以以无法可依来搪塞过去。而在《工会法》及各种配套法规齐全的今天,一处区级政府机关能将法条当耳旁风,机构改革改掉了工会,并未受到什么惩处,最起码说明《工会法》在一些人眼里本来就没有多大法力,认真宣传贯彻《工会法》的任务还任重道远着呢;而安溪县的县老爷们敢置法条于不顾,一而再再而三的想在工会头上动土,最后终于如愿以偿,除了可能有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外,显现的更是政府官员横行无阻的霸气和工会的软弱和无奈。
政府官员为什么能横行无阻,恣意妄为呢,答案是地球人都知道的“权利缺少监督”。而绝对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也是人所共知的真理。毛泽东五十年代在会见外宾时就曾讲过,象前苏联斯大林的错误就不会在美英出现。然而可悲的是时至今日由于难以言表的原因,我们尚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弊端。特别在县上这级由于监督机制的缺位,民主集中制往往演化为个别人一手遮天,久而久之什么法条、政策都成为一些官员手心的婢女,人民的喜怒哀乐全凭“父母官”左右。明白了这一点,现实中出现县政府与黑社会勾结,随意捣毁百姓果园出动警察殴打群众的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了。那么对于这些官员就没治了吗?其实毛老人家早在延安窑洞就已开好了药方:那就是自下而上的人民监督。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应尽早推进的政治文明,才是根治此病的不二法门。
近几年全国各地工会自身权利遭受侵害问题并非仅见,工会财产被侵占,工会干部为职工说话办事受到打击报复时有发生;与此同时个别工会主席却也坐歪了屁股,上演了代表行政与职工会员对薄公堂的丑剧,个别工会组织由于只收会费不替会员说话办事,被会员推上被告席。面对这些光怪陆离的现象,我们不能不发出几声责问:工会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工会你到底咋么了?按照宪法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按照工会法规工会是国家政权的基本支柱,工会在国家管理中应扮演重要角色,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非常重视工会工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基层,侵害工会权益问题接二连三,而且最后大多不了了之,这就不是一个小问题了。试想一家工会如果连自身利益都无法保障,又如何去代表职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动辄对会员冷眼相对甚至屁股坐歪的工会又如何树立公信力,赢得会员的拥戴和支持呢?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劳动关系空前复杂尖锐,因近代工业革命而伴生的工会在中国面临着空前的机遇更面临着从未有的挑战,在计划经济年代形成的工会工作方式方法早已难以适应当前的现实。面对数以亿计会员的殷切期盼,面对千万进城民工的无奈等待,工会改革已到刻不容缓的关键时刻。体制改革需要大智慧大举措,并不等于局部工作无所作为。良法美意靠人创立,更要靠人去坚持推行。而现实是在一些基层乃至上级工会组织中暮气沉沉,工作得过且过,缺少一种朝气和创新精神,甚至染上衙门作风,忙于做官忙于迎来送往,当和尚懒的连钟都不想去碰。工会行内常说:有为才有位。从这一点讲我们一些工会之所以连遇厄运,是否也应从另一个方面反思自己的平日作为。反思一下,我们是否真正按《工会法》办事,是否在会员权益受侵害时挺身而出,是否在基层组织受欺压工会干部为民请命受迫害时两肋插刀过,我们所花的每一分会费是否都是为了工运事业。苏东剧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脱离了群众。而作为“桥梁和纽带”的工会只有与时俱进,方能免蹈覆辙。
由于媒体的介入,类似福建安溪县政府强行拆毁工会大楼这样一些明目张胆侵害工会权益的问题可能会得到查处。但要从根本上维护工会的权益和会员的利益,则既有待体制的创新,也寄希望于职工和工会的良性互动。现代政治是各种利益相互博弈和平衡的产物。做为工人阶级具体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工会组织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其作用发挥好坏,事关工人阶级在当今时代的处境,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上至安邦治国者,下至每一个工会干部不能不察。
■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