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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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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警钟当常鸣

“使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心理上后悔莫及。”这是13日《西安晚报》转载《瞭望东方周刊》文章:“7年内中国发起反腐决战”时所加的醒目引题,读来如黄钟大吕般在耳旁轰鸣。这对那些身为所谓的人民公仆,却满怀对金钱、权利、美色、名利等永无满足的奢求的贪官污吏来说,既是一剂促其猛醒、幡然改悔的猛药,又是教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的警钟。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尽管有一大批贪官污吏倒在了党纪国法前,但时至今日仍然有官员“前腐后继”。这究竟原因何在?我以为最主要的是他们完全丧失了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羞恶之心。所以,一个个便如蛾子扑灯,焚身才止。无论是成克杰、胡长清、刘方仁、潘广田等的堕落,还是丛福奎、程维高、王怀忠等的蜕变,都证明了羞恶之心是一切祸患之源,人一旦不知世间还有羞恶二字,便会招致极端个人主义之舟脱手而去,最终全身心滑向罪恶的深渊。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既明确又坚定,再加上党心民心和军心的撼天动地,就筑起了反腐倡廉的“万里长城”。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对此应有明确的认识,须怀“敬畏之心”,就像党的好干部郑培民那样,终生要求自己“大浪淘沙,警钟长鸣”,因此虽也曾有个人顾念,儿女情长,但却能克始敬终,不为权所屈、不为利所动、不为名所惑、不为情所累,义无反顾地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前不久从媒体上看到,有位年轻干部被组织委以领导重任,到岗伊始,面对群众他坦然公开表示:“虽然我的能力和经验有限,但我能保证做到:不让一日闲过,不让一事拖拉,不让一样恶习上身,不让一笔脏款进家,不让一个和自己接触过的群众不满,不让一个亲属子女让人说出闲话。”这实在是不低的要求,难能可贵。要做到做好也非易事,但说明作为领导干部头脑的清醒,责、权、义、利的明确,是自警又警人的好举措。如果我们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有这样的心态和愿望,并沿着这样的心路历程走下去,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就一定会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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