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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4月27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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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违规”领导“受罚”

安铁公安处责任追究动真格

本报讯 去年7月,安康铁路公安处在狠抓队伍建设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加强队伍建设十条规定》。此规定从严禁民警刑讯逼供、耍特权和打骂群众等十个方面树起了“高压线”。同时《规定》还对如何追究领导的连带责任筑起了“防火墙”。

自去年7月1日该处出台了《加强队伍建设十条规定》以来,已严格按照“十条规定”处理违纪民警9人,其中一名曾担任过所队领导的民警被开除,一名副所长被撤职,一名民警被辞退,有三名所队主要领导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背上了纪律处分。

安康铁路公安处在抓队伍建设时,切合实际制定“十条规定”,而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到半年时间该处纪委就办案9起。办案数量之多,处理违法违纪民警之严,追究领导连带责任之实是同期内前所未有的。

(韩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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