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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8万人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
本报讯 笔者从省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截至目前,我省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者已达18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5万人,增幅为24%。
1998年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我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可以参加养老保险,以本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18%比例缴费。作为一个新事物,刚开始大家对它还不了解,参保人数到2000年还不足两万。近几年,随着社保经办机构宣传力度的加大及人们参保意识的增强,我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数逐年递增。笔者了解到,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以及企业改制后与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者。5月17日,正在西安市碑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缴费的黑女士告诉笔者,和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后,自己开了个服装店,做起了生意。通过劳动部门的宣传,使她对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有所了解,所以多年来一直不间断地缴纳养老保险费,每年也就2000来块钱。眼看快50岁的人了,想想以后不用再为自己的晚年发愁,她打心眼儿里高兴。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