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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5月20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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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女苦盼工伤待遇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丈夫去世后留下一儿一女。后因在工作中右臂严重受伤而不能工作,每天只有靠捡破烂维护生计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制药厂附近伤残女工张丽的家。这个只有一间房子的家是她租来的,家里光线很暗。张丽告诉记者,她现在靠捡破烂维持日子,为了节约开支,她把电都让人掐了,到了晚上就点蜡烛。家中唯一象样的家当就是一台旧电视机,因断了电也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张丽现带了一女一儿,她说她再苦再累,也要将孩子养大。她现在生活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得到工伤裁定,继而享受工伤待遇。

今年30岁的张丽是旬邑县人,她从泾阳电力学校毕业后就一个人来到西安,后来和丈夫小王结婚。1997年,丈夫因病去世,给她留下一儿一女。从此,在西安没有户口和生活来源的她就带着两个孩子艰苦度日。

2001年5月,经人介绍,张丽去西安新华印刷厂精装车间干临时工,靠那点微薄的收入,他们的生活有所好转。然而一场意外的事故却改变了他们的生活。2003年4月27日上午,张丽和往常一样在车间上班,8时45分左右,新来的领机工蒋某见机口塞满了碎纸片,便让张丽来掏。她看机器还在运行之中,就让把机器停下来,但蒋某说没事。就在她伸手去掏碎纸时,右臂被机器夹住,当时疼得她大声叫了起来。但痛过之后,张丽看没有大伤,认为不要紧。可过了两星期,她的胳膊就肿了起来,伤势不断严重。因胳膊受伤,她便待在家里。没上班,还要带孩子,生活便又陷入困境。

胳膊受伤了,还要看医生,为此张丽先后两次向印刷厂借了400元用于疗伤,之后。厂里再不给她治伤钱。今年2月,张丽在无奈之中,找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要求厂里能给自己治伤,并申报工伤。仲裁处针对她的实际情况,免去150元的申诉费后受理了此案。但印刷厂的劳资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人说没有证据显示张丽是因公受伤。然而,张丽所在车间的班长穆某曾于2003年9月代表厂里向张丽借款时,写了一张事故发生经过的证明。在仲裁中,穆班长承认那证明是他写的。但他又强调,事发时他虽在车间,但不在机器跟前。

记者从西安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了解到,仲裁处希望印刷厂尽可能在调解中处理此事,但印刷厂坚持认为张丽不是工伤。目前仲裁处只有等局里医疗(工伤)保险处对张丽受伤的情况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才能根据鉴定结果做出公正的裁决。但已快一个月了,鉴定结果还未出来,张丽说她每天都在期盼结果。

张丽的遭遇引起了人们普遍关注。西安市第十五中学在了解到她家的情况后,给她女儿减免了100元的借读费,班主任王老师还给她女儿垫了340元的学费。附近一位老师傅在搬家时,把旧家具全留给了她,让她卖了供孩子上学。采访结束时,张丽仍在捡破烂的日子中等待工伤的裁定。本报将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本报记者 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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