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4年05月27日
头版
01

沪出租司机“揽客拼车”将受重罚

从现在起,上海出租车驾驶员将为自己主动揽客拼车的行为付出代价。根据最新的管理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揽客合乘”将受到罚款以及暂停营业15天的处罚。

除了对“揽客拼车”的违纪行为加大处罚外,出租车驾驶员如果发生有意涂写发票多收费、屡次扰乱站点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立即被吊销营业资格。驾驶员一旦被取消营运资格,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行业。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