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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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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一些药店大开“绿灯”

职工医保卡竟能购买日用品

本报讯 在药店竟然可以买到洗洁精、润肤露、洗面奶、洗衣液和洁厕净这些日用品。而更蹊跷的是,这些日用品竟都可以用职工医保卡来购买。这是记者在西安市一些药店看到的一幕。

7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兴善寺西街的老百姓大药房看到,在药房二楼的日用品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化妆和洗涤用品。听说医保卡可以购买这些东西,记者就试探的问负责此货架的营业员,营业员肯定的说可以用医保卡来刷卡购买这些日用品和化妆品,开发票时可以写购买的是药品。

随后,记者来到离老百姓大药房不远的好又多超市。记者在这里看到同样的商品,超市的价格都比药房便宜,强生婴儿润肤露(25g)超市卖10.7元,药房卖15.8元;开米中性洗衣液(1L)超市34.5元(附赠400g洗手液),药房35.8元;开米玻璃清洗剂(350mL)超市11.2元,药房12.8元。

记者还先后在西关正街、东大街及南大街的一些医药超市发现,用医保卡也可购买日用品或化妆品。开发票时可以写成是“药品”。

职工医保是用于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险制度,除了它的基本作用外,医保卡竟然还可以用于购买日用品,这种做法已经明显违反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医保制度的初衷。

记者 柳江河 实习生 王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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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规定:参保职工可持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的外配门诊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选购处方药品;购药范围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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