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十月检查《工会法》执行情况
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相应的组织和配合工作
本报讯 今年10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全省《工会法》和《陕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总工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全力以赴,做好相应的组织和配合工作。
新修改的《工会法》颁布实施两年多就被列人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的工作日程,对推动《工会法》的全面贯彻和更好地维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今年2月,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为省人大常委的省总工会副主席李怡霞向大会提出了进行《工会法》执法检查的书面建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予以采纳并决定在今年10月进行执法检查。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有:一是工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的情况,特别是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改制企业工会的组建情况;二是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情况;三是企业、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情况;四是县以上工会宏观参与制度建设情况;五是工会经费和财产保障情况;六是《工会法》、《工会法实施办法》实施中其他方面的重要情况。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省总工会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把配合执法检查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省总工会要求,今年7至8月,各市总工会、产业工会进行一次《工会法》和《陕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和自查。在执法检查期间,各级工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宣传《工会法》和《陕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力度,形成一定的声势,特别要对侵害职工和工会权益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