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困难企业职代会凸显“四难”
随着经济体制转型和结构调整,部分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出现严重困难,停产、半停产,甚至关门。当前,为了寻求新的出路,不少困难企业经过慎重的抉择,开始进行新一轮改革。有的依法破产,有的实行“两个置换”,有的引进投资伙伴,进行兼并重组等。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无论哪种改革改制形式,其方案都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然而此时,不少困难企业的职代会却往往遇到“四难”,显得比较棘手,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改革改制的一个瓶颈。
一难:职代会召开难。由于企业长时间停产关门,职工下岗,有的企业只有少数留守人员。原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各奔东西,一时难以召集起来,难以达到法定人数,因而召开职代会很难;
二难:代表资格界定难。在很多困难企业,职代会往往处于停滞状态,当需要开会决定事项的时候,职代会已超过届期。职工们认为原来的代表是多年前选举的,很长时间没在一起工作,也没有开过会,对他们能不能代表自己的利益存有疑虑,所以对他们的代表身份不予确认;
三难:代表产生难。在困难企业,大部分职工外出自谋职业,到职代会换届改选的时候,新一届职工代表往往很难产生。整个企业已不存在以前那种正规的行政划分,职工的身份只有在岗、下岗、内退之分。那么下岗和内退的人能否参与选举?其代表比例应如何确定?由于外出打工的职工很难召集,如何产生代表?即使产生了代表,他们到时不回来参加职代会,达不到法定人数又该咋办?
四难:履行职责难。困难企业多年不开职代会,职工代表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好多到了改制时才想起职代会,匆忙之间开会,职工思想很难统一,往往借着改制提出了一系列其他没有解决的问题,因而很难形成改制的决议。
■胡一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