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养不起冠军咋办?
在刚刚过去的雅典奥运会上我国健儿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使国人为之振奋。但风光之后也出现了引人深思的尴尬在。据《南方体育》报导,雅典奥运会上,辽宁选手为中国夺得了四枚金牌,对素有“金牌工厂”之称的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来说,他们超额完成了自己出征前提出的“力争三金”的目标,不过这次超额也许会令辽宁体育部门感到尴尬,虽然早在奥运会之前他们提出的“对奥运会金牌选手的奖励不低于15万元”已在全国各省市中属于奖励额度最低的之一,但这依然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夺得起金牌,养不起冠军,是这个体育大省无法回避的尴尬。据2003年的一次统计,辽宁省体院当时已有世界冠军50人,获世界冠军137人次;亚洲冠军115人,获亚洲冠军195人次,真是名符其实的“冠军工厂”。不过,每个冠军背后都有一笔培养经费,而在获得冠军之后,又都有一个待遇问题。金牌多了是一种荣誉,但也带来了烦恼。最突出的是这些冠军退役后的待遇如何解决?
这可真是个不小的尴尬。对于国家和全国人民来说,拿越多冠军越好。可是谁培养冠军谁花钱,谁培养冠军谁负责养,这岂不是谁培养冠军谁赔本,谁培养冠军谁难受了?如此鞭打快牛显然不利于调运和发挥基层培养优秀运动员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冠军的产生,更不利于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普及和开展,最终将影响我国体育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就冠军本人而言,他们付出了无比艰辛的劳动,他们为国家和民族争得了荣誉,他们理应获得高额的奖励,他们应该享受相应的待遇。同时,由于体育运动特点的限制,在他们退役后必然存在一个人生的事业转换问题,国家也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妥善的安置。如果对于冠军运动员的奖励、待遇和安置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冠军工厂”和“金牌大户”最终都会吃不消的。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应该着重处理好三个关系。首先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具体说就是培养以地方为主,奖励和待遇及安置以国家为主。金牌和冠军是国家的,是全国人民的。所以中央要拿出专项资金做好冠军的奖励和安置工作。其次是冠军和市场的关系。冠军的获得有个人的天赋和努力,也离不开政府的培养、人民的支持和国家的后盾,同时,冠军本身也有其特长和优势。所以,在冠军的待遇和安置问题上,除了国家必要的责任外,政府还要积极促进和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和壮大,以充分发挥冠军本身的优势和特长,为他们开辟更为广阔的安置渠道,使他们有更广泛的事业发展空间。三是政府和民间的关系。冠军是全国人民的荣誉和骄傲,也就是说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因此,要发动群众和民间团体的捐助,建立专门的基金用于冠军的奖励和安置。
总之,我们要建立良性的冠军奖励安置机制,使我们的国家夺得起金牌,更能养得起冠军! (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