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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10月13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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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收费轻管理

西安保安服务业有点乱

本报讯 保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种种疏漏,使得西安市保安服务业在社会上的形象大打折扣。

据了解,西安市保安服务业自1987年出现以来,已由原来的400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1.3万人。然而,在队伍日益壮大的同时,乱招人、乱培训以及保安器材销售混乱等问题却一直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个别保安员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西安市保安业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马中林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是管理疏漏制约了西安保安业的发展,表现为:

一是个别单位对队伍规范化管理认识不到位,保安员上岗执勤不够规范。自去年全国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开始后,西安市公安局就决定在全市保安员中推行资格证、胸号牌、上岗证管理制度,为此专门于2003年5月下发了《关于办理保安员上岗证、胸号牌的通知》要求各分、县局上报人数,办理牌证,但是截至今天,还有一些单位没有完全按要求办理,致使全市保安员规范上岗执勤工作受到影响。

二是对单位自建保安组织管理不严,存在失控漏管现象。根据公安部规定精神,西安市公安局要求对西安市单位内部自建保安组织一律报市局备案登记,纳入各级保安服务公司管理。但从目前看,仍有一些单位对此项工作思想认识不够,未按要求上报情况。且在纳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只收管理费或只收部分人员管理费而疏于队伍管理的现象,致使打骂群众、侵犯群众利益,着装混乱等问题在自建保安队伍中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先后发生了安泰酒店、天籁村、滚石酒城、安达公司保安打人等问题。

三是未严格按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向娱乐场所派驻合格保安员,使国务院管理规定不能很好落实。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保安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培训。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保安服务公司往往只注重了对这些娱乐场所自建保安的收费管理,而未完全按照规定向其派驻考核合格的保安员,因此形成了娱乐场所内部是未纳入管理的着自制服装的自建保安,外围巡逻的才是着制式服装的保安员,致使娱乐场所“保安”打人问题屡次发生。 本报记者 刘公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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