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铁分局
用法律武器向“黑施工”宣战
本报讯 9月16日,宝鸡通信段通缆工区在施工中,将地下电缆挖断,没有及时核实报告,而是盲目对接线缆,造成宝鸡站至宝鸡东站3条线路同时发生信号故障。事发后,相关责任人掩埋现场开挖痕迹,谎称没有施工。经过深入调查,摸清真相后,事故主要责任人——通缆工区工长被行政拘留,受到法律惩处。这是近日西铁分局用法律手段解决“黑施工”问题的一个实例。
长期以来,无计划和超计划施工在该分局屡禁不止,已经成为威胁行车安全的重要原因。从1996年发生在宝成线的“5.24”旅客列车脱轨重大事故,到今年8月21日发生在宝成线的碰撞护轨梭头险性事故,都是因为无计划、超计划等“黑施工”造成的。“黑施工”不绝,行车安全将永无宁日,而根治这一顽症的最有效地手段和武器就是纪律和法律。为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工务、电务、供电、水电等部门无计划“黑施工”,切实做到“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西安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组织,杜绝无计划施工的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无计划“黑施工”进行了明确界定,确定了8种施工为“黑施工”。
据了解,凡属于8种施工之一者,从工班长、领工员(项目经理)和党支部书记职务,到主管副段长(公司主管副经理)、段长(公司经理)和党委书记都将分别受到撤消职务、不保留干部资格、按破坏铁路设施交铁路公安机关处理等5项严肃处理。文件还明确规定,对于因无计划施工而严重影响行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对造成严重后果、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有关条款追究其法律责任。
(熊东升 张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