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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1月01日

陕西工人报回顾·展望 2004我们曾经一起走过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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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展望
02

2004我们曾经一起走过

白驹过隙,最后一页日历已悄然翻过了2004年。

2005年的第一缕阳光已轻轻洒在我们每个人的脸上。

当我们满怀豪情跨入新的一年,总免不了要对过去一年进行回顾梳理,盘点过去是为了让我们将来做得更好,让读者朋友了解到更多更快捷的维权新闻资讯。

回首与读者朋友一起走过的2004年,我们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责任,为劳动者鼓与呼,为工会摇旗呐喊;我们一直在努力把这块版面办成劳动者的精神家园、工会交流的平台。去年4月,我们对版面进行了微调,在继续办好原“维权之页”、“工运新闻”的基础上,又增设了关注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版和就业的“职场纵横”版,形成了维权、工会、就业三大板块,增多了读者有看点的文章。

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是我们不懈地追求。我们先后推出了《因病致贫职工期盼社会关注》等关注享受低保待遇职工的系列文章,较大程度关注了国企改革中职工权益保障问题、工伤保险职工待遇落实问题等。一年间,我们的报道焦点一直对准劳动者最关心的劳动工资、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同时,对社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报道。

在工会新闻报道方面,我们始终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的情况,重点报道了农民工入会、当选工会主席等;同时还关注了工会为职工维权打官司、基层工会自身改革直选工会主席等,这些报道引起职工和基层工会干部的共鸣。

就业是劳动者生存的第一需要,我们的报道紧紧围绕就业和再就业这个话题,为劳动者提供党和国家的政策信息,聚焦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大学生就业和农民进城务工,报道了一批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典型,激励劳动者转变观念,创造新的生活。

一起走过2004年,我们得到了读者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心存感激,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读者朋友们在新的一年里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支持我们。

我们不改初衷,将继续努力!

聚焦禽流感

2004年2月初,我国许多地区发生了禽流感疫情,我省也成为了重灾区。西安市长安区、渭南华阴市先后发生了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诸多的养殖户损失严重,一时间人们看到鸡鸭就害怕。省卫生厅、农业厅等部门紧急处置,疫区群众密切配合,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在疫情的高发期,本报记者不顾自身安危深入到疫区采访,采写了许多优秀稿件,表现了记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一直到3月16日才宣告结束。

宝马彩票案件

2004年3月,西安市举行即开型体育彩票抽奖活动,西安灞桥区小伙刘亮抽中一辆宝马车和外加12万元现金,却被认定为假彩票。情急之下小伙爬上广告牌誓死要讨回宝马车,由此引发了轰动全国的宝马彩票案。

在这次彩票销售过程中,省、市体彩中心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和公证部门的公证人员,在执行监管和公证工作中严重渎职,使得彩票销售在二次抽奖和公证等环节的监督形同虚设,给杨永明、孙承贵等人合伙实施诈骗留下了可乘之机。

6月4日,在接受陕西省体育局和西安市体育局负责人的公开道歉后,刘亮终于从西安宝马汽车销售公司开走了他摸彩票中得的宝马车。本报刊发了大量的消息、照片及分析文章,还刊出一个整版对此报道。

12月3日,西安市中院一审判决杨永明犯诈骗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贾安庆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张永民、樊宏、李智文、吴燕华、田伟东等体彩中心工作人员分别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1年,此案才划上句号。

“千里铁路纪行”

为反映在千里铁路线上默默工作的铁路工人,拉近本报和铁路职工的距离,本报于5月27日—6月27日推出千里铁路纪行行动。

在我省的陇海、西康、阳安、西韩、西神、襄渝、宝成、宝中等铁路线上活跃着本报记者的身影。他们东走潼关;南近四川;北到内蒙古;西达甘肃天水。用记者的眼睛去看、去体验铁路工人的生活。着力用笔墨描写了一大批铁路上的小人物,拉近了铁路职工和本报的距离。《大漠养路工》、《小站访老铁》、《白水江素描》、《黄河岸边守桥人》等稿件在广大铁路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

西安铁路分局工会在写给编辑部的信中说,《千里铁路纪行》反映的是铁路沿线职工平凡的生活、工作、学习的场景,但却折射出贵报办报的宗旨。作为职工自己的组织,我们由衷地说:“谢谢你,咱们工人的报纸。”

关注国企改革之路

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国企改革的成败关系着众多职工的利益。在国企改革的同时,职工安置、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浮出水面。

2004年,本报始终注视着国企的改革动态,7月27日刊登了《从“硬破产”到“软着陆”——对汉钢起死回生的调查》一文,引起各方广泛关注。9月16日刊登了《消除国企改革的“冰棍效应”——西安硫酸厂改制纪事》首次关注了国企改制中运用的MBO模式,随后本报连续追踪报道了在全国热炒的“朗旋风”,使MBO模式在我省的国企改制中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对于管理层收购,媒体并没有简单地对其否定,而是深入地研究问题,使之在国企改制中更加透明和公开。从《国企产权改革何去何从》、《国资在完美合同下流失》、《国资流失引起高层关注》到后来的《大型国企不准MBO》,陕工报都是站在改革的最前沿关注着国企改革的动态。

在改革中维权

2004年本报曾多次撰文,明确表示国企改革不能损害职工的利益。

7月15日,本报刊登了省总工会主席郭永平同志的讲话《国企改制必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8月17日,省总工会主席郭永平在国企改革与职工权益保障座谈会上强调,要充分相信和依靠职工群众,推进国企改革顺利发展,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企业重大改革改制要通过职代会才可实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8月24日,本报一版在头条位置刊发了工报时评《莫让包工头当工会主席》,旗帜鲜明的维护职工的权益;9月1日,本报针对渭南部分县区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严重的问题,在一版刊发了《拖欠的工资何时能拿到手》,9月9日该文被《工人日报》转载,9月10日被人民网转载;11月17日的“工报时评”栏目刊登《深化企业改革不能忽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11月29日又刊登时评文章《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改革》;同时,在第三版刊登了一批有份量的调查性报道,渗透了本报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关注,同时捍卫着国企职工的权益。

本报始终认为,国企必须改革,但其改革的过程需要规范和透明,需要保障普通职工的利益。在2005年,我们将继续关注职工们的权益。

时时关心职工事

在2004年整整一年时间里,本报坚决贯彻省总工会关心职工事、办好工人报的指示精神,坚持倾听心声、关注需求、捍卫权益的办报宗旨,将关心职工事作为本报报道的重点。不管记者走到哪里,都要到基层工会采访。将职工之事倾注笔头挂在心头,真正为职工谋利益,听取他们的心声,刊发了大量鲜活的稿件。

困难职工的生活牵动着每一位读者的心,也是记者采写稿件的出发点。本报从12月开始又推出大型策划行动,派遣记者深入到贫困职工家庭里,看看那些贫困职工在困境下的生活图景,也呼吁效益好的企业、个人能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

2005年,本报还将不遗余力地关注职工生活,为他们鼓与呼。

“爱心助学子”活动

2004年7月至9月,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及包括本报的5家媒体共同发起“帮助城镇特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爱心助学活动”。

此项爱心助学活动主要援助那些考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享受当地“城市低保”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省总工会本级拿出62万元援助学生1709人,全省共筹措专款925.9万元,受助学生16039人。本报记者也通过采访报道形式为此次爱心助学活动出力,先后走进部分特困职工家庭采写新闻,呼吁众多社会人士进行捐款。

2004年,本报还重点报道省妇联研究室“红凤工程”办公室对贫困女大学生的援助,成为红凤办的主要支持媒体之一。

特别报道——

小平与陕西国防工业

2004年8月22日,是世纪伟人邓小平诞辰一百周年之际。在上个世纪,邓小平曾多次来陕,指导陕西的国防建设事业。

为了缅怀伟人,本报记者柳江河深入我省国防企业采写了数千字的长篇通讯,详实地记录了世纪伟人——邓小平几次来陕指导国防工业发展的情况。

作者走进小平当年到过的昆仑厂、阎良试飞院、西飞公司和省国防工办等单位,深入采访了当年的一批老同志,仔细聆听并记录着他们讲述的小平故事。以浓厚的感情,浓烈的笔墨描绘了小平同志对陕西国防工业的关心。刊出后引起读者强烈反响。

关注我省能源状况

2004年,本报从战略的角度审视陕西能源的发展并倾注一定的热情。对我省的煤炭行业、石油开采、天然气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本报刊发了《我省煤炭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产煤大省火电厂为何嗷嗷待哺》、《“治超”引发煤电运连锁反应》、《四大问题困扰我省煤炭市场》等分析性文章。去年我省在能源基地建设上也进行了大调整,2月份省煤业集团成立,有利于发挥煤炭公司整体优势;西气东输工程也于去年10月正式建成通气。

本报记者曾多次奔赴能源开采企业实地调查,《近视眼遮住发展远景——府谷靠煤采出的繁荣能持续多久》、《丰富的“气”资源如何增值——对靖边部分重点项目受阻的调查》对深度分析我省陕北地区能源生产、输出以及如何调整能源结构问题,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让优秀人物闪光

作为工人报,我们在2004年始终关注职工生活,更关注那些基层的优秀人物并将他们做了报道。其中《我们的王海——记中铁一局桥梁处高级工人技师王海》、《教民稼穑女农官——追忆因公殉职的长武县农业科技工作者巨粉娥》、《满腔热血铸师魂——追记蒲城县北关小学校长路亚娣》在广大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

像优秀教师路亚娣,以教书育人为荣,以校为家,直至献身教育事业,经本报报道后,蒲城县在全县各系统内开展了向路老师学习的热潮,渭南市也在教育系统内开展向路老师学习的活动。这些优秀人物其实只是我省400多万职工的一个缩影。2005年,我们将继续关注各条战线上的普通劳动者。

周公庙遗址试发掘

2004年10月17日上午,新中国历史上最重大的考古发现——“周公庙遗址”试掘典礼在陕西岐山周公庙遗址举行。这是我国考古史上第一次对西周时期的高等级墓葬进行发掘。本报在第一时间图文并茂报道了发掘情况。

专家介绍,18号墓是一个有四条斜坡墓道的大墓。周公庙遗址是周人发祥地周原的一部分,大型墓地的发现将为寻找和确认西周王陵、西周都城等提供重要的考古资料,对研究中华文明史、继承与发扬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等具有无法估量的价值。专家认为,周公庙是我国自殷墟发现以来西周考古的一项非常重大的发现,对填补我国夏商周断代史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农民煤矿工调查及走进矿山行动

本报记者杨明洲历时3年,深入到我省的多个煤矿调查农民煤矿工的生活状况。在真切的感受到了农民煤矿工的生活后,从2004年7月28日至8月10日连续刊登了8期《农民煤矿工调查》系列报道,引起了全社会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

从2004年11月3日至12月29日,本报又策划了另一大型采访活动——走进矿山系列报道。

本报派遣多名记者奔赴到我省的三十余个矿山企业,了解矿工酸甜苦辣的生活,及矿山企业在经历改革阵痛后的欣欣向荣。在历时57天的实地采访中,我们的记者共发回图文稿件30多篇,真实地抒写了当代矿工的风采,让远在都市的人们了解到了偏远矿山中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关注世界艾滋病日

2004年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其主题是“关注妇女,抗击艾滋”。

为此,本报派出数名记者采访了艾滋病患者、家属以及做艾滋病预防工作的人员。旨在让更多的人了解艾滋病,关心艾滋病患者以及艾滋病的预防知识,提高艾滋病的公众知晓率。

本报更是史无前例的推出一个整版进行艾滋病的宣传。本报记者在采写《对话小鱼》时,与患者握手、拥抱甚至与小鱼一起吃午饭,在行动上给广大读者作出了表率。

今后,本报还将一如既往地关注艾滋病问题,让更多的人了解艾滋病,更好的维护自身健康。

陈家山矿瓦斯爆炸

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2004年11月28日上午7时10分左右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当时有293名矿工被困井下。

本报在第一时间得知消息后,迅速派记者刘公望深入事故第一现场进行采访。在采访中,刘公望克服种种困难,写出很多感人的文章。其中通讯《11.28矿难第一天》、《三个人的脱险历程》、《不眠之夜》、《走进4·15》受到诸多同行好评。在此期间,他还撰写了言论《必须遵守职业道德》,抨击了部分媒体记者不在一线采访,而从互联网上捏造文章,甚至写出失实报道的行为。向所有参与报道陈家山矿难的新闻记者呼吁要遵守新闻从业道德,严厉斥责假新闻。此文刊出后引起各方关注,受到了省委宣传部的表扬,此文也被多家媒体转载。

在166名矿工遇难的第二天(12月2日),本报将刊头第二次印刷为黑色(前一次为邓小平同志逝世),以示哀悼!这在全国媒体中也是首家,体现了工人报的良知、责任。

与读者沟通谋发展

2004年5月,陕西工人报网站正式开通,这标志着陕工报突破了传统的办报模式,走进网络化。

网站开通后,有利于加强读者和报纸之间的沟通,读者可以直接在职工论坛上抒发自己对报纸的看法和意见。并且提高了报纸的读者受众量,每天都有众多的网民访问工人网。

此外,本报还在宁陕县召开了第二届言论作者座谈会,在座谈会上,一批具有相当水准的自由撰稿人和言论作者畅所欲言,针对陕工报的现状提出了大量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对报纸质量的提高起了很大的作用。

2004年,本报还派出多名资深记者深入到一些厂矿企业为特约通讯员讲课培训,扩大了本报的通讯员队伍,提高了其业务素质。在报社改革的关键时刻,很多热心读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表达自己对陕工报的意见和看法。许多读者还向本报提出诸多富有建设性的批评意见,极大地推动了报纸的改革和发展。二版的“编读往来”详实记录着每一位热心读者对本报的意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欢迎广大读者继续为报纸的发展出谋划策,共同打造我们职工自己的报纸。

二〇〇五我们期待做得更好

送走了硕果累累的2004,我们迎来了欣欣向荣的2005。在新年的第一天,我们祝全省广大劳动者新年愉快,心想事成!

新年新气象,新路新征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奉献给广大读者一个崭新的新闻版,让她成为您生活中的好朋友。当您忧愁时,有她为您吹散心头的乌云;当您快乐时,有她分享您的喜悦;当您有疑惑时,有她为您解疑;当您需要时,就证明了我们的存在。当然,我们更希望2005年一路上有您的陪伴与支持,您的批评是我们成长的动力,您的首肯会使我们更加努力、永不懈怠。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依然会一如既往地关注普通劳动者的点点滴滴,关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我们将全力打造我们劳动者自己的报纸——聚焦国企改革的新闻事件,为国企改革提供成功经验;关注民营企业,给他们提供展示自己的舞台;关注社会重大新闻,给您尽可能全面、详尽、准确的答案,为您剖析新闻背后的故事;我们关注普通职工的酸、甜、苦、辣,给您人生镜鉴,生活启迪;站在经济前沿,为您介绍我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动态;关注劳动者的日常消费,细致入微地服务您的生活,为您省钱省时省力……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版面内容也将会有所调整,以期达到更好地为广大劳动者服务的目的。在2005年,我们依然会在周一至周四刊出新闻。主要有《企业新闻》将重点关注我省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关注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安全生产,介绍国有企业先进的管理模式及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将二版办成我省国有企业交流经验的一个平台;《民企之窗》将主要关注我省民营企业的发展与动态,介绍民营企业的创业史、发展史,介绍民营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经济生活》将聚焦全国及我省经济发展的态势,及时刊发经济方面的政策,指导劳动者的日常消费,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清清楚楚理财;《交通在线》将主要关注我省铁路、公路、航空的建设情况,关注交通方面的新政策新法规。为您介绍汽车保养及出行的知识;《社会新闻》将主要关注全国及我省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为您提供新闻背后的故事,让您及时了解真相,并将关注广大劳动者身边发生的新鲜事,以飨读者。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我们也将及时地报道,并作出深入的解读;《职工话题》和《来信》将主要反映职工的心声,把平时工作中的一些感悟及对一些社会现象的看法说出来。另外,您对本报有什么看法和意见也可以告诉我们,我们将适时地刊出;《科教新闻》将主要关注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新闻,为您了解科技创新提供一个平台,为您聚焦教育乱收费、子女教育等热点问题;《区县新闻》将主要关注我省各地市、县区的新闻,让您足不出户,了解全省各地的发展状况。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不遗余力的办好我们劳动者自己的报纸,我们也期待您的关注与支持。因为,有了你们关注的眼神,我们才能迈开大步,勇往直前。 (心语)

(上接一版)按有关规定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必须优先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和债务等。企业裁减人员,要一次性兑现经济补偿金和清偿拖欠职工的各种债务。改制企业要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续接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关系;重视发挥工会组织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作用。各级地方和企业的国企改制领导小组都要有工会负责人参加,企业改制领导小组还要吸收职工代表参加。无论企业改制为何种所有制形式,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同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坚决依法纠正把工会组织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省总建议:一、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合同制度,坚决取缔和纠正“霸王合同”、“生死合同”;二、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应得收入;三、加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力度;四、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健全劳动监察组织;五、对长期不建工会组织,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郭永平在讲话中指出,工会要支持、拥护、推动国企改革,关心职工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充分重视农民工权益维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加大劳模的关心力度。

巩德顺强调,这些年来,省总工会在每年的联席会议上提出地议题紧紧围绕陕西经济发展的中心,对我省经济建设、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三项议题得到落实。

省总工会副主席卢其松、顾东武、毛新元、李向柱及有关厅、局的领导,三位基层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报记者 焦晓宁

期待与您在维权路上并肩同行

朋友们,2005年1月1日起,维权新闻部主办的专栏经过整合改版,将向大家推出“大排档”式的“套餐”专栏,伴随大家走过新的一年每一天。

我国的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在各种非国有企业飞速发展,新型劳动关系普遍建立的今天,劳动者权益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从就业歧视到克扣劳动报酬,从劳动安全到社会保障,从职业健康到人身侵害,劳动者被损害是一个现实。我们不应该忘记,产业工人,公司职员、农民工等等身份各异的劳动者,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财富创造者。我们必须直面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并且要为割除这个社会病灶去努力。我们推出的《权益·保障》版,将关注劳动者的民主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精神文化权利,让他们得到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新闻报道,努力为劳动者营造一个生存和发展的氛围和空间;《工会新闻》版紧紧围绕劳动者话题,以新闻报道的形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摇旗呐喊。同时,呼吁劳动者联合起来,团结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大旗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呼吁工会干部切实履行其责,理直气壮地捍卫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劳动·就业》版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为重点,提供劳动就业的法规、政策、信息、就业经验等方面的知识,引导他们谋求新岗位,创造新生活;《一线职工》版关注最基层的劳动者,倾听他们的心声,彰显新时期劳动者的精神风貌。同时,引导和增强生产者与经营者,劳动者与建设者的理解和合作,形成共谋经济发展,共谋和谐社会,共享改革成果,共创美好生活的良好新局面;职业女性是劳动者群体中的重要一部分,有着特殊的权益需要关注。《职业女性》版将以创造新岗位、创造新生活、创造新健康为主题,报道女职工姐妹在工作和生活中的新道德、新风尚、新风貌,激励她们塑造美丽自我,创造精彩人生;《特别报道》版秉承“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搜寻新近发生的热点问题,揭示新闻事件的内幕,促进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向现实权力转化,使之成为一种恒定的社会秩序。

朋友,我们诚恳地邀请您,一起在园地里挥洒汗水,辛勤耕耘,共同努力创造出令人耳目一新的名牌专栏。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期待在维权道路上我们并肩同行。

蒲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

审办结案率达九成多

本报讯 先后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单位的蒲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2004年先后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2件,已办结30件,结案率达90%以上,鉴证劳动合同3000份,审查集体合同6份,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履行其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的好评。

平时,接待职工来访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仲裁委的3名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先后接待了220多起500多人次的来访。原蒲白矿务局水泥厂一名退休工人因工龄计算问题上访,因其反映的问题多年来未能解决,情绪波动较大。仲裁委指定专人,认真翻阅了他携带的每一份材料,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使这位退休工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了仲裁委的建议。县仲裁委对每一位来访者提出的问题,都认真进行解释,严格按照劳动法规、政策,既面对面的答复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由具体地进行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让来访者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掌握了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公正裁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入仲裁程序的当事人,都把胜诉的希望和承担最小最低的责任义务作为各自追求的目标,免不了有一些案件当事人通过各种方法向办案人员施加影响。仲裁委的工作人员严防道德防线,从思想上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同时,他们坚持案情公开、集体讨论、集体把关,从工作措施上做到从立案、庭审到结案的全程监督,有效地杜绝了“人情案”现象的发生。他们办结的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政策法规准确,处理结果经得起各方的评议。

为困难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打开“绿色通道”,实行先立案,不因交不起仲裁受理费而拒绝立案或延误申请仲裁的时效,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

■本报记者 王仓盛

关于民工工资是一个热门话题,我省着力采取措施,加大讨要“血汗钱”的力度。这是讨要到工钱的民工准备回家过年。

柳影 摄

王芳的工伤待遇裁决怎能成为“法律白条”

2000年7月8日,对陕西德泉水泵排灌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王芳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这天下午上班时,王芳的头发被卷入钻床齿轮,整块头皮撕掉,被送往歧山、宝鸡、西安等地的医院治疗。痊愈后,2001年4月4日经岐山县劳动鉴定委员鉴定,其伤残等级为6级,并核发了工伤证。

2001年7月份,公司将王芳由总装车间调入修理部工作。2002年9月以后,修理部给大部分职工放了长假,王芳也放假回家待岗。但公司未支付其工伤待遇。为了生活,王芳及家人多次找公司要求上班,并享受工伤待遇,但均未得到及时解决。

王芳在放假待岗期间,生了小孩,分娩费用共计637.6元。经过多次找公司领导,分娩费却只报销了318.8元。

鉴于公司迟迟不落实工伤待遇,王芳只得向岐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认为,申诉人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被鉴定为工伤6级,应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2002年9月后,因被诉人修理部经营不正常,使申诉人无班可上,工伤保险待遇得不到落实,申诉人多次找被诉人,被诉人既没有安排其上班,也没有给予任何工伤保险待遇,使申诉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申诉人的合理请求应予支付。申诉人生小孩应享受的产假待遇及分娩医疗费报销问题,被诉人应根据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属于工伤保险范畴,不予支付。

仲裁委裁决,被诉人陕西德泉水泵排灌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申诉人王芳工伤保险待遇7501.1元,驳回申诉人其它诉讼请求。

据了解,仲裁裁书下达已近三个月了,双方均未向法院起诉。但公司还没有支持王芳的工伤待遇,其家人表示,如果公司迟迟不履行裁决的话,他们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报记者 焦晓宁

劳动争议十大案

——纪念《劳动法》颁布十周年

一起车祸引发的工伤争议

1997年4月15日,某煤矿的一名女职工尹克玲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遇难,肇事司机逃之夭夭。尹克玲的丈夫早在1982年就已经过世,两个正在上学的女儿就这样突然成了孤儿。矿区劳动科依据当时劳动保险政策按因公负伤处理,给尹克玲的家属丧葬费800元和矿区1838元的救济金,这对两个孤儿今后的生活无疑是雪上加霜。

1997年5月13日,《中国消费者报》刊登出“这对孤儿能否得到工伤保险赔偿”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对这对孤儿的关注。有律师专门来到这对孤儿家中,表示要为她们维护权益。1997年5月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立案,对此案进行调查。这起案件也成为当时受理较少的因职工上下班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工伤赔偿争议案之一。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尹克玲究竟能否算工伤。当时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还尚未出台,为使案件审理有理有据,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示市仲裁委,最终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部1996年10月1日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试行办法》第8条第9款的规定认定了尹克玲的工伤。

时任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刘明曾感慨地说:“要不是有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试行办法》尹克玲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新的《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还未出台,工伤保险机构尚在筹建阶段,此案更加督促我们加快工伤保险改革的步伐。”

有理无据输官司

1997年孙某来到了北京的一家建筑公司打工并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的领导当场承诺,一年内若无缺勤,好好干,年终还有5000元的奖金。5000元奖金对孙某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他喜出望外,决心一定不与这笔奖金失之交臂。此后的一年,孙某勤勤恳恳,坚持工作,一年下来,他保持了全勤记录。结账时,公司按照合同付给了他工资,却矢口否认奖金的事情。孙某连呼上当,气愤之余,将单位告上了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由于孙某没有证据,当时的承诺也只是口头上的。因此孙某的权益无法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原本以为自己肯定能打赢官司的孙某却败诉了,并且还要承担200元的仲裁费,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大中电器“减肥令”违了法

北京大中电器公司近日发出一道“减肥令”:自2004年5月1日开始,身体过胖者将要受到处罚,第一个月“带薪调整”,第二个月发一半的奖金,第三个月扣发全部奖金,第四个月仍不达标将劝离工作岗位。据该公司董事长助理王延星解释,目前体重已成为影响工作效率的一个因素,为了让员工更好地为顾客服务,同时也从关心员工身体健康角度考虑,才制定了“减肥令”。“我们现在连肉都不敢轻易吃了。”在大中电器上班的小勤(化名)向记者抱怨,自公司下达“减肥令”后,她和几个“胖姐妹”都开始控制食量。

小勤告诉记者,“过胖者”的标准是按照一个公式计算的:身高(厘米)减去100,所得到的公斤数就是正常的体重。如果员工超出标准体重的25%,就属于“过胖者”。

对此规定,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的潘峰说,员工体重对销售行业并无明显影响,将其与奖金挂钩甚至劝离肥胖员工,有人身歧视的意味。该规定和《劳动法》等有关法规是相违背的,公司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高薪不能取代社会保险待遇

2001年,一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的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公司董事长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对赵博士说:“董事会给你定的工资为一万两千元。不过,丑话要说在前头,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的这么高,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他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赵某转念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到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

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一千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他在这家公司工作,倒也觉得很踏实多了。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他认为,这也是侵犯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董事长辩称:“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是事先跟你讲好的。你要是不同意,当时可以不干嘛。你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你现在无权反悔。再说,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吗?”

劳动仲裁委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判令这家公司给赵某补缴保险。

爬塔吊讨回薪 人却进拘留所

2003年11月24日上午10时许,陶然亭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南横东街一工地有3人爬上塔吊并扬言要自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在一施工工地距离地面20多米高的塔吊臂上,坐着3名男子,3人分别用浓郁的川音喊:“给我们血汗钱,否则就不活了……”

派出所民警和陶然亭办事处干部迅速从现场找来草垫子、丝网等铺垫在塔吊下面以防不测,然后对3民工进行劝阻。得知包工头已有8个月没发工资,造成民工们无法回家的情况后,办事处领导马上找到该工地的包工头,对该包工头进行批评,责成其马上将拖欠工资发放,包工头吓得连连称是,3民工这才从塔吊上下来。当天晚上,殷美兴等3位民工拿到了拖欠的部分工资,而陶然亭派出所也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将3人依法拘留。

点评:打工者或迫于无奈,或急于求成,采取了一些极端手段,一些爬塔吊者的初衷并非真要寻死觅活,而是看到他人有此举动后顺利达到目的,所以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效仿。然而,且不说能否达到目的,就是这种行为本身造成公共秩序的混乱,也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百名职工追回社保费

北京亚视金朗大酒店有限公司自1997年下半年出现经营困难以来,各项保险费不能按时、足额收缴到位。几年来,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直在督促企业及时还清欠款,维护职工的利益。在这期间,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多次协助社保中心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处理相关事宜。由于企业频繁变更承包方,欠款数额巨大,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2003年4月在其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广大职工关注的社会保险问题仍未解决,职工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在矛盾问题日渐严重情况下,依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东城区劳动保障局多次召开由企业、监察大队和社保中心三方参加的协调会,要求一切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并根据企业的特殊情况,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地解决了北京亚视金朗大酒店有限公司久拖不决的800余名职工社会保险问题,维护了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私下和解不具法律效力

2001年3月,苗强经人介绍到某个体采石厂干活,担任钻工,月工资1050元。一月后,苗强在半山腰打炮眼时被山顶落下的石块砸伤,医院诊断为身体多部位软组织损伤。伤后因一直腰疼未能上班。同年10月苗强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然而就其工伤待遇一事他与采石厂发生分歧,随后,苗强将单位告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并诉请单位给其负伤后3个月工资的工伤待遇。

在仲裁庭上,某个体采石厂辩称,苗强伤后他们已经给予了积极治疗并负担了医疗费,且已支付其1000元,结清了伤前工资和有关工伤待遇。并在当时就言明,以此款结清伤前工资及工伤待遇,苗强本人也同意签字后领取了这笔费用。

根据查清的事实,仲裁委认为:个体采石厂招录苗强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苗强因工负伤,虽未鉴定出伤残级别(根据其伤情为轻伤),但伤后依法享受一个月的工伤医疗期,医疗期内个体采石厂应依法支付工伤津贴。个体采石厂以1000元结清工资及工伤待遇对苗强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无约束力。已支付的款项中所含的工伤津贴应在苗强享受的伤后一个月的工伤津贴中予以扣除。

两毛钱引出的劳动官司

女工龚军是某民航大酒店的职工,1999年7月29日下午三点半左右,她在经过1618客房时,收到一个传呼,于是就到该房间回了一个电话,话费是0.22元。客人退房结帐时发现后拒付这0.22元话费,并对酒店表示不满,声称要到消协投诉。酒店负责人立刻找到龚军询问,并口头通知将其辞退。龚军不服遂于同年9月25日到劳动仲裁讨说法。

仲裁认为,龚军在工作时未经允许到客人房间打私人电话,确属违反酒店劳动纪律行为,应受到纪律处分;龚的违纪行为尚不构成酒店《员工手册》中所解除劳动关系的违纪事实,酒店应依照惩处职工的法定程序办事,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的行为应予纠正;酒店应补发龚军停止工作期间的生活费,恢复与龚军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接到仲裁书后酒店不服向法院起诉。同时,龚军也以同样的事实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

法院认为,龚军在工作中虽有违纪行为,可受纪律处分,但尚构不成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7月3日,一审判决酒店恢复与龚军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同时酒店支付龚军停职期间的生活费。

169名员工劳动争议案审结

2000年6月28日,随着第169名申诉者齐会芳走出顺义法院发放执行案款会场,北京市2000年最大一起劳动报酬争议案的拖欠工资53万余元全部发放到职工们的手中。

本次劳动报酬争议案是北京远东服装有限公司的169名职工申诉其单位“强制职工加班工作、拖欠工资以及养老保险、大病统筹保险费未予缴纳”等多项违反《劳动法》行为,并要求该公司补偿支付包括工资、独生子女费、生活费、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和养老、大病保险金共计536088元。北京远东服装有限公司属中日合资企业,已于3月份停产。经法院审理查明,该公司确实有困难,已无偿还所有债务的能力。对此,法院及时对其查封,仅用半个月时间就完成了企业库存的清查变卖。顺义法院本着“先发放工资后偿还债务”的原则,将54万元变卖款项全部用于该企业300余名职工的工资发放。另悉,除169名申诉职工外,其余130余名远东公司的职工已于4天前领取了被拖欠的3个月工资。除工资以外,远东服装有限公司职工的养老、大病保险也将在法院的监督下尽快解决落实。

“肯德基”体罚员工受惩处

1996年上海肯德基餐厅体罚员工的事件曾经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事件经过是这样的:1996年7月金小姐从学校毕业来到了上海一家肯德基餐厅做见习经理。4个月后的一天,由于中午就餐高峰发生断货现象,该店经理范军对她大发脾气,命令当时只穿衬衫,正值月经期的金小姐到冷库罚站。导致金小姐身心俱受到摧残。上海劳动报记者经过调查后,大胆刊出金小姐的投诉信及记者调查附记。

文章刊出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肯德基作为一家国际知名企业公然违反《劳动法》,对劳动者进行体罚,引起了大家的强烈抗议。全国多家媒体对此事都做了跟踪报道。当时,曾参与《劳动法》制定的权威人士、华东政法学院董保华教授针对此事发表了意见,认为:范军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第六十条、第九十九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并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做出处理。

此后,上海肯德基公司和其上级单位上海新亚集团组成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后,提出4条意见:一、原肯德基徐汇分店经理范军就地免职;二、责成范军上门向金小姐赔礼道歉;三、在上海肯德基徐汇分店召开员工大会,范军作出公开检查;四、上海肯德基公司对此事引以为戒,切实遵守《劳动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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