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质疑“有权拒缴”
·周玉能·
在政府部门的文件上,经常见到这样的文字:教育部门规定,对学校乱收赞助费,学生家长有权拒缴;卫生部门规定,对医院超标准收取检查费,患者有权拒缴;公安部门规定,对交警乱罚款,驾驶员有权拒缴;纠风部门规定,对乡、村乱收费,农民有权拒缴……当学生家长、患者、驾驶员、农民面对政府为他们撑腰、壮胆的文件时,心情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政府终于为他们说话了,忧的是他们对这些乱收费虽“有权拒缴”,但还是不得不缴。
诚然,近几年各级政府部门在治理乱收费中采取了不少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政府只在文件上规定“有权拒缴”,而没有将拒缴后出现的相关部门应如何处理的内容列入其中。这就让学生家长、患者、驾驶员、农民等深受乱收费之苦的普通百姓们左右为难了。你若拒缴学校乱收的赞助费,你的孩子就上不了好学校;你若拒缴医院超标收取的检查费,你的疾病就得不到医生的认真医治;你若拒缴交警的乱罚款,你的车就无法跑得顺畅;农民若拒缴来自乡、村的乱收费,虽然理直气壮地用了一次“权”,但事后将处处被卡,不缴这些乱收费比缴了还要难受。因此,经权衡再三,学生家长、患者、驾驶员、农民朋友们还是放弃了“拒缴”的权力,心不甘、情不愿地任人宰割。
笔者认为,政府部门既要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就应办到位,落到实处。切不可乱玩文字游戏,长而久之老百姓将会失去对政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