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组织起来 切实维权 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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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做好2005年的各项工作
(一)把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认真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中央书记处和省委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新要求上来。要深刻认识工会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在全局中把握工会工作的能力,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全面准确理解“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这一方针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使维权工作的声音更响一些、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得力一些。要重点抓好县以上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的学习。学习要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相结合,和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和推动工会两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二)依靠职工推进国企改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我省国企改革滞后,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省总和市总、产业工会、国有企业工会必须集中精力协助政府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国企改制事关职工切身利益,要依靠和相信职工,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两办”即将下发的《关于依靠职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要进一步明确在推动国有企业改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中工会应坚持的五个原则:坚持两个维护相统一的原则,在改革中维权、在发展中维权的原则,依靠职工推进改革的原则,依据法律和政策维权的原则,善待职工、有情操作的原则。具体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进一步转变观念。二是做好企业工会和职代会的基础工作,为改制创造条件。改制中工会要坚持全过程参与,努力做到有情操作、阳光操作、按程序操作。三是坚持和规范职代会制度,完善职代会审议程序和表决制度。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切实做到企业改制方案不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不执行。四是把企业改制的重大事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企业的改制方案、程序步骤、职工安置、经济补偿、社会保险以及资产处置、股权分配等重大事项,都要向职工公开,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督促涉及职工利益各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障接续等。积极反映和协助党政及时妥善解决职工合理的诉求,敢于和善于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改变基层工作薄弱状况
我们要认真落实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把加强基层工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开创基层工会工作新局面。
“突出两个重点,突破一个难点”,依法加快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突出组建乡镇(街道)、社区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两个重点,突破非公有制单位建会和发展会员这个难点,大力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要突破传统建会模式,推进组织形式的创新,尽快把与各种所有制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协议工、临时工组织到工会中来,通过组建楼宇工会、市场工会、施工项目工会等,消除一切阻碍职工入会的盲区和死角。要继续重视国有集体改制企(事)业工会组织的重建工作,企业改制不得随意撤消工会组织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已经合并的要依法予以纠正。
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非公企业“双爱双评”和争创模范县(区)三项活动,使三项活动成为推动党政重视工会工作、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过程。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工会法》、工会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帮助他们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切实建立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切实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把职工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信赖不信赖作为评价基层工会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改变基层工会不作为或者在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上不敢作为的现状。
把基层工会是否具有活力作为考核工会工作的重要标准,强化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和服务。县以上工会领导机关要牢固树立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提高服务基层的能力。要坚持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建立领导干部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及时了解职工群众和基层工会的呼声和要求,提供理论、政策、法律和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工会干部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做好工会的各项工作
——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要继续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协商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出问题。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改制企业和困难企业要把清偿职工劳动债务作为集体合同的重点,探索依靠集体合同仲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新途径。要特别关心企业职工特别是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问题,重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使职工的收入随企业效益的提高同步增长,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企业民主管理立法调研。从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推动厂务公开深入发展。企业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职工切身利益、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应当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从构建工会帮扶体系入手,坚持为职工办实事、好事。在国有和国有改制企业,要着力推动下岗职工再就业。要通过举办再就业洽谈会、开展创业培训和定单培训、扶持创业带头人等,努力完成全省工会三年培训10万人、职介10万人和再就业5万人的任务。在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是做到工资不拖欠、安全有保障,同时,推动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工伤保险。困难企业工会必须认真落实对职工的三项承诺,确保困难职工不发生意外。充分发挥各级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作用,完善对困难职工的救助制度,继续开展“交友帮扶”活动。总之,要高度关注、高度关心、高度关爱普通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和退休老职工,解决好他们的吃饭、穿衣、住房、子女上学、看病就医、冬季取暖问题。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生命健康。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加大对煤矿、化工、建筑等高危行业安全卫生的群众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职工互助保险,适时推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险。
——深入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和“创争”活动。围绕完成“十五”计划广泛开展劳动竞赛、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创新活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在关键岗位组织技术培训、技术比武,努力实现我省三年培养3万名新技师和高技能人才的目标。加强职工技协组织和队伍建设,评比能工巧匠,推广先进操作法。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市县工会要结合“四大基地”建设和当地支柱产业发展,抓好龙头企业的工会工作,培训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提升劳动者素质。要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发展权,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好2005年全国劳模的评选推荐和宣传工作。继续为有困难的全国劳模和省(部)级劳模进行补助和帮扶。发挥省劳模协会作用,为推动经济发展服务。
——全面贯彻《工会法》,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要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为契机,全面落实《工会法》和《陕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推进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工会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完成肩负的各项任务,必须以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工会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会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的能力,组织职工、动员职工、依靠职工、服务职工的能力,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构建稳定协调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能力和工会自身创新发展的能力。要十分重视和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政策研究,充分发挥产业工会的作用。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减少会议、文件,进一步克服机关化倾向,推进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社会化。
——继续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加强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认真贯彻省总和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划拨问题的通知》,试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完善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加强工会新闻宣传工作,扩大国际交流,努力提高工会国际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