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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3月30日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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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就业歧视最高罚三万元

据新华社 拟于最近出台并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辽宁省促进就业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用人标准作了严格规定,求职者的性别、年龄、身高、婚姻状况、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和户籍所在地等,今后不再是被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的口实。

《辽宁省促进就业规定》明文规定,除国家规定不适合的职业或岗位外,企事业单位用人时不得有上述行为,否则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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