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们拿什么来监督“承诺”
·安平·
最近,深圳市委书记、市长李鸿忠在市委工作会议上代表市委常委会郑重作出承诺:做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和谐的模范;做反腐倡廉、干净干事的模范;做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的模范。欢迎党内同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此予以监督。
我认为,此举是很得民心,也一定会受到老百姓的欢迎。
但是,任何承诺,如果失去了有效的监督,那很可能就会成为白纸一张,也就失去了承诺的真正意义了,更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地使人民群众大失所望,从而失去民心。所以,既然做出承诺,那么如何履行承诺,用什么方法才能够真正听到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得到真正的监督,就是一个既当务之急,又至关重要的大事情了。
事实上,我们有很多部门和单位都可以名正言顺地行使监督权利。拿党内来说,就有党小组、党支部、党委、组织部门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在党外还有人大、政协、监察机关、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按理说,有如此多的部门在监督着,有这么多双眼睛在盯着,应该是绝对没有问题了。遗憾的是,这有无数事实表明,由于腐败现象和官本位思想的干扰,我们在对领导干部,尤其对一把手的监督上,基本上就是一个空白。而上述的众多监督部门,对于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来说,监督起来根本就没有什么力度,很难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或者干脆说就是没有监督。那些理论上行得通的东西,在现实中面对被监督的对象,显得很是无可奈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