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风之丑 能遮掩得住吗
·朱达志·
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有了最新结果:5月17日,新华社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了解到,日前太原市公安局作出决定,“5·3”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尖草坪公安分局局长、政委和分管副局长被停职检查(新华社太原5月17日电)。
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史水鸿承认:“5·3”案件的发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给公安队伍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抹杀了广大民警用辛勤和汗水换来的成绩和荣誉,是个别民警特权思想恶性膨胀的结果,是一起由特权思想演变成的犯罪案件。
而仅仅在几天前,公安部新闻中心处长郭蓓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却说,“5·3”案“仅仅是个个案”;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警官杨亚玲也认为:“这只是个人行为,不值得媒体如此关注。”而针对记者对公安部是否对此案给予了高度重视的求证,郭处长却忙不迭地“澄清”:“公安部并没有对此事……表示关注,不知道这些媒体是从哪里来的消息。”言外之意是:堂堂国家最高公安机关,怎么可能对这样一件无关宏旨的“小事件”给予高度重视呢?连一般性关注都不会。媒体和公众对此事的“过分”关心,纯粹是小题大做。
一名警察仅仅因为一点口角,就纠集一帮人将另一名来自外地的警察活活打死,如此严重的特权思想和罔顾法纪行为,连小孩子都看得出来,而公安机关有关人士却说那只是孤立个案,不值得关注。至于加害者刘立民所在单位有关人士之言,就更莫名其妙了——刘立民是一个好警察,他只是想教训教训一下死者,至多是激情犯罪。
这次太原市公安局终于承认,“5·3”案是一起由特权思想演变而成的犯罪案件。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一些警察“激情犯罪”决不是什么孤立个案,而是长期以来一些警察特权思想恶性膨胀的必然结果。对此,各级公安机关理应加以高度重视和正视,而不是在事件发生后想方设法地忙着“遮丑”。——在法治观念日渐深入人心,公共领域日渐形成的当下,想遮也是遮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