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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8月15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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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劳动保障局露布

每月首个星期二为局长接待日

本报讯 为解决群众在劳动保障领域中的实际问题,西安市劳动保障局建立和完善局长接待日制度:从8月份起,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为局长接待日,由局领导亲自接访,集中处理群众信访。

8月2日是该制度出台后的第一个局长接待日,当天,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平均和主管信访工作的副局长王晓萍在局会议室接待处理群众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92人(次),他们认真听取了每位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据了解,这天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有:职工工龄计算,60年代精减人员要求增加生活费,拖欠工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收取押金,集体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单位拖欠工资、收取押金等问题,张局长当场要求劳动监察支队调查处理;对涉及有关处室的问题要求有关处室研究解决;对劳动争议问题要求劳动仲裁处研究立案仲裁;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求有关处室协调解决。

■杨川 本报记者 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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