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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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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生活有保障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陕西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从今年9月30日开始施行。对于我省老人来说,这是今年老人节他们收到的最好礼物。

《办法》规定,对90—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50元的生活保健补贴。全省百岁老人全部享受政府每月100元的长寿补贴。农村老年人可免交公益事业金。老年人在游览旅游景点、进公园、就医等方面实行免费或优惠服务。《办法》共十四条。优待对象是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陕西省敬老优待证》享受本办法的优待服务。

本报记者 蒲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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