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笼统的法律规定急需修订
“一个工伤案件,从工伤认定开始,到仲裁、一审、二审、执行等法定程序,大约需要1000多天方能完成。试问,那些身心遭受重创的农民工怎样熬过漫长的1000多天?”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陈开枝委员一番对农民工工伤“认定难”的质疑,道出了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的缺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后,其权益的实现路径为:工伤认定一劳动能力鉴定一享受工伤待遇。但现实中,由于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的“认定难”,这样一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链条已经断裂。工伤认定,成为劳动者尤其是众多农民工获得人身伤害赔偿很难逾越的“第一道门槛”。
法律规定太笼统,是工伤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只简单地列出了7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3种“视同工伤”的情形,3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和工种十分复杂,发生工伤的具体情况也十分复杂。”陈开枝委员说,对工伤认定部门来说,要依据这13种情形去对应所有的工伤申请,难度实在太大。
还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都规定由劳动者承担劳动关系举证责任。但在非法用工大量存在,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监管又十分有限的现实背景下,如果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受伤后对劳动关系进行举证的难度极大。 (王娇萍 赵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