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盗国洪起敛财高达80亿元
14日上午,曾经轰动一时的国洪起金融诈骗案在其被捕一年半后首次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4年3月23日,国洪起在北京被江苏省公安厅派出的侦查员控制并带往南京。
随即,国洪起这个对公众曾经很陌生的名字,开始浮出水面。各大媒体的报道显示,此前一直在幕后操盘的国洪起,涉及到众多知名的经济和金融案件,包括涉嫌套取广东证券20亿国债回购资金以及令商务部败诉的“北京嘉利来大坑”股权争夺案等重大事件。通过这些手段,国洪起共控制了约40家关联公司、聚集了约80亿元的财富,被媒体称为“金融大盗”。
2004年4月22日,国洪起在南京被转为监视居住;同年9月29日,国洪起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正式批准逮捕。
2005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对外宣布,鉴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对其作出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
14日的开庭,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和“虚假出资”对国洪起提起公诉。 (杨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