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城镇复转军人也可申请小额贷款
本报讯 今后,除了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等更多人员都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对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对象,贴息办法等都做了新的规定。
通知规定,凡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复员转业退役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陕西省城镇失业人员证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均可参照《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西银发[2003]98号)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其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凭《陕西省城镇失业人员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同时对恶意骗贷、蓄意逃贷、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员,也将采取四种措施:由劳动保障部门收回其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取消其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资格;由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内进行张榜公布;在商业银行建立其不良信誉记录;由债权人起诉至人民法院,依法向借款人追偿。 本报记者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