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赢官司 青岛判无期
地方保护挑战法律权威
几年前,甘肃海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海欣公司)法定代表人乔红霞与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下称澳柯玛公司)打了一场经济官司,澳柯玛公司败诉。但在甘肃两级法院胜诉的乔红霞却被青岛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后“乔红霞案”被“两高”指定由天津司法机关管辖,经补充侦查,天津检方认为该案不构成犯罪,将该案退回青岛市公安局。2006年6月14日,乔红霞被青岛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7月26日,距乔红霞被青岛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已过去一个月零12天了,但她仍然被困青岛,关押地点不在公安局的看守所,而在青岛市黄岛经济开发区区政府迎宾馆;看押她的人不是警察,而是澳柯玛集团公司的保安。
兰州:乔红霞打赢民事官司
1997年3月至1999年6月,海欣公司法定代表人乔红霞先后代表公司与澳柯玛公司签订数份购销合同,为其在兰州、秦安等地区销售家电。合作过程中,双方因货款及返利等问题产生纠纷。1999年10月,澳柯玛公司向青岛市南区法院起诉。
青岛:乔红霞被判无期
在甘肃两级法院判决生效且执行完毕后,青岛中院于2002年4月9日将其受理近2年半时间但并未进行实体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以涉嫌合同诈骗移送青岛市公安局进行刑事侦查。青岛市公安局于2002年9月3日拘留乔红霞,青岛市检察院于同年11月5日对她批准逮捕,同年11月26日,青岛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乔红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