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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8月15日
区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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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

遭遇尴尬

西安市灞桥区一位姓苗的先生在随旅行团到杭州出游的过程中,在返家途中火车行至三门峡时,不幸从火车上摔下身亡。家属找到旅行社,但旅行社却称其并没有责任,而保险公司也因为事件原因没有查明而不予理会。于是家属只好在旅行社的门口拉起条幅以示抗议。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出门旅游虽然本来是想图个轻松愉快,有谁又能保证一定不会出现意外?但记者却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旅行社或是保险公司却对旅游保险并不“感冒”。

旅游保险往往无人问津

记者在西安某旅游公司采访时发现,在他们提供的旅游线路册中不引人注意的位置仅仅标有《旅游意外保险》不包括在团费之内。记者询问这里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这一险种是游客自愿购买的,每位游客10元。记者发现这里的工作人员给游客讲解时,如果顾客没有询问,他们也不提保险事宜,而他们与游客签订的合同中对于出了事故后双方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模糊不清。

记者观察一些前来参团的游客大多都只关心线路和价格,对于保险这一块几乎是无人问津。很多游客都有着一份侥幸心理,认为出游中很少出事故,就算出了事故也有国家强制旅行社购买的责任险,而旅行社责任险只有在服务过程中因自身过错给游客造成人身财产伤害损失的,保险公司才予以理赔。而什么是旅行社的过错这个也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出事后很多旅行社都希望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保险公司缺乏推广力度

记者走访了几家保险公司发现,他们对于旅游保险这一块的推广力度似乎与其他险种相差很大。其他险种可能会做大幅的展板或者宣传册,但几乎没有哪家保险公司大力宣传旅游保险。当记者询问有关工作人员旅游保险时,他们大多感觉很诧异,在解答相关政策时也略显生疏。

虽然旅游保险是一个很大的市场,但由于旅游保险的投保金额往往比较少,因此与数千元的其他险种相比让保险公司有点看不上眼。在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记者了解到,对于旅游中的意外保险赔付要求非常严格,并且每年公司受理此类旅游赔付案件仅限于三四件以内。据悉,在旅游保险理赔过程中,只有遭遇意外事故才可得到赔付,如天气灾害、车祸等意外事故。而当游客遭遇疾病、犯罪、自杀、分娩流产等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保险公司一律不予赔付。当意外发生后,保险公司和旅行社会详细核实事故原因,只有在认定没有任何外部因素影响的情况时,符合协议中的理赔原则,方可得到赔付。

本报记者 任乐 实习生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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