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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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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小区物业成立保安队不违法

本报讯 8月15日上午,公安部通报“2006年北京国际保安研讨会”有关情况。在回答记者关于小区物业成立自己的保安队是否合法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来看,物业成立保安队是有法律依据的。

他说,根据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有四项职责,其中有一项就是保安的职责。所以根据物业条例,物业公司开展保安服务是有法律依据的,物业公司从事保安服务并不是以保安服务公司的名义提供保安服务,只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项职能、一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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