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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保报销将与缴费基数挂钩
本报讯 明年起,重庆市将执行新调整的医保政策,即医保待遇与缴费基数挂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提高1.5到4.5个百分点。
日前,重庆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修改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指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即缴费基数越高,报销金额就越多。
重庆市提高的比例为: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0%、不到200%的,支付比例提高1.5%;达到200%、不到250%的,支付比例提高3%;达到250%(含250%)以上的,支付比例提高4.5%;退休人员按本单位职工人均缴费基数计算。 ■邓全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