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中低收入家庭有了住房保障
本报讯 近日,宝鸡市新出台了《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宝鸡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该市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大大改善中低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今年8月4日,宝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宝鸡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从现有普通商品住房开发楼盘中调整出500套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房子供给中低收入家庭,由市物价部门审查核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价格及核查开发商小区楼盘的市场价格,凡符合条件的购买对象可按审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与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政府将拿出1000万元作为补贴。廉租房主要是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按本地人均住房面积的50%执行,宝鸡市今年对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按12平方米执行,新建廉租房面积一般控制在每套65平方米以内。另外,宝鸡市将采取“租购并举”的廉租房住房保障形式,市政府决定兴建一批廉租房,以目前最低价格每平方米800元,提供给符合安置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今年,宝鸡市政府将在市东区和西区开工建设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首批解决500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宝鸡记者站 柳琴 山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