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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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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歧见 难讨血汗钱

本报讯 10月20日中午12时许,在蓝田某校建筑工地的厨房前,发生了一起打架事件。打人者是青壮男子张新前,被打者是中年妇女苟福云。记者赶到时,打架事件刚平息,当事人及数十名在场民工尚未离去。头部被打破的苟福云正在哭诉。

苟福云是四川人,与丈夫拖家带口来这里打工,她说因讨要不到工资,这几天连生活费都没有,全靠当地人接济。所以这天中午开饭时,她拿个搪瓷碗到项目部的灶上吃饭,被管灶的张新前拒绝,在互相推搡中,她拿的碗从张的肩膀处掉地,张说是打他,便拿盛有面条的粗瓷碗砸来,苟的后脑部顿时血流不止。记者见到那粗瓷碗已破碎,苟福云的羊毛衫已被血浸红碗大一片,而血仍在流着。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已责令张为苟治病,并对张处以500元行政罚款。

原来,某校的建筑工程,涉及两座楼房。发包方是陕建六公司西安工程处该校项目经理部,承包人是四川遂宁市建筑队的田仁友。田仁友说,由于发包方欠款尚多,自己已难以支付所欠民工工资。记者也见到了几十位讨要工资的民工,他们说,发包方承诺10月3日楼房封顶后付清百余名民工工资,可时至20日,他们讨要过多次,却仍未见到一分钱。民工们纷纷拿出所打的白条。其中有位叫董广民的,6月7日的白条就是1203元。大多数人都是8月和9月未拿到工资。民工没有了生活费,只好央求当地一家餐馆赊欠饭钱。此消息记者已经查证。

承包人田仁友说,他承包的只是人工费,人工费规定是不垫资的。在承包二号楼工程时,发包方说每层封顶时付4万元。自己强调工期紧等原因,发包方同意提高至5万元。随之工程又增加了一号楼。于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出现了这样的文字:“2#、1#每层封顶付人民币伍万元整。”

2号和1号楼均5层。田仁友认为,两座楼加在一起,每层应付10万元,而发包方经理张先锋一口咬定,两座楼加在一起,每层共付5万元。

这就产生了25万元的缺额!田仁友说,发包方本应付的50万元,只到了28万多,缺额尚大。为给民工发工资,他已借款15万元,其中包括9.5万元的高息借款,但还不够发,他现在处境十分艰难。而项目部经理张先锋却说,已付给田28.97万元。合同是清包合同,清扫完给钱,按合同我不欠田的钱,但实际上清扫后,还应付田四十余万元。

10月3日封顶后,百十号民工多次讨要工资。张先锋认为民工应找田仁友,鉴于民工情绪不稳定,拟拿出2.5-3万元,直接给付民工工资,要撇开田,田不同意,认为这点钱将激起更大的矛盾。

民工讨要不到血汗钱,到20日,矛盾愈突出,已到打架、拉闸、封(两座楼)门的地步。

本报记者 杨乾坤 通讯员 王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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