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工资未直发农民工可投诉
本报讯 从即日起到2007年2月10日,劳动保障部门对生产施工地在陕西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下发《关于建筑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告知令》,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总承包企业应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且工资须发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
据了解,“包工头”私自克扣、挪用工程款,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告知令》要求企业应将工资直发给农民工。劳动保障部门将进行专项检查;农民工也可到法院起诉。劳动保障部门还开通投诉电话,农民工若遭遇拖欠工资、企业未将工资直发到个人等情况,请及时投诉。电话:029—87294683。
(周艳涛 杨川 陈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