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谈工资”使各方受益
企业说只能给750元工资,职工代表却要800元,于是工会便出来“打圆场”,提出一个折衷方案:把最低工资标准定为770元。像农贸市场上“讨价还价”的一幕,竟然出现在劳资双方的工资协商会上,你相信吗?
近日,南京市白下区王府园社区进行了一场社区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的“工资争夺战”。经过一个小时的讨价还价,以社区工会主席为首席代表的职工一方,最终和企业代表签订了“王府园社区区域工资协商草案”,保证了王府园社区内企业职工的利益。
的确,对于在企业上班的职工来说,谁不想多拿点工资?但每月到手的究竟能有多少钱,什么时候还不是企业说了算。虽然有最低工资标准等法律上的要求,但也是国家对企业的强制性规定,并不是由企业或职工自己说了算。在笔者看来,南京市白下区的这个社区工会,在谈判桌上代表职工和企业“谈工资”,其实蕴含着多重意义。
维护职工权益常常被我们提起,但在涉及到工资福利等切身利益的时候,面对的却是一个尴尬的境地:指望职工个体去维权,“端企业的碗,听人家的管”,况且,在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实情况下,一岗难求,职工会不会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去要求企业增加工资?而依附在企业拿工资的工会人员,有谁敢于和企业较真,“撕破脸皮”去为职工争取权益?于是,职工权益经常在无奈中让位于企业利益。
事实上,对于企业来说,是不是压低职工的工资就可以获得最大的利益?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一个期望持续发展的企业,需要忠诚于他的员工队伍,而能够录用和留住高水平的员工,必须给其支付适当的工资报酬,从而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究竟给多少才算合适,需要进行工资协商,能够“坐下来慢慢谈”,工会组织在“讨价还价”中平衡各方利益,不正是在维护职工的权益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职工虽然期待较高的工资薪酬,但他们依附于企业这个经济主体,惟有企业发展壮大,才有他们的立足之地。从这个意义上讲,绝不会“狮子大张口”,让企业无法承受。而“坐下来慢慢谈”,才能使他们充分体谅企业的难处,主动为企业着想。在这个时候,工会组织大家平等协商,听企业讲难处,让职工说道理,达成一致的“折衷方案”,不失为一个良策。
有的人认为,在“谈工资”的过程中,工会充当的不过是个“和事佬”,起的是“润滑剂”的作用,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权力。但在平衡各方利益中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和职工的权益,不正体现了工会的作用?一次心平气和的“谈工资”,能让工会有为、企业有利、职工得益,可谓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高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