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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12月08日

陕西工人报北国周末-头版 靖边县公安局 县委县政府违规操作干部家属吃“财政饭” 绥德一中接连发生校园行凶事件 广告 强奸案频发 谁来保护“留守妇女” 从“县长灭门案”看“当官就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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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周末-头版
01

行凶致人死亡却逍遥法外

靖边县公安局

以“家属不来找”放走疑犯

2006年7月9日下午7时,榆林靖边县东郊一大型油罐加工厂内,两个年轻人因工作发生争执,临时主管冯雷将年仅19岁的电焊工姜虎虎一拳从油罐车上打下,姜虎虎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当晚死亡。经法医鉴定,姜系高坠致肝脏大范围破损,大量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打人者冯雷次日即被靖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审讯,冯雷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可令死者家属不可思议的是,靖边县公安局不但未将冯雷上报检察院逮捕,反而在关押一个多月后,在收取5000元保证金后将冯雷取保候审,予以释放。这激起了死者家属的极大愤慨,他们四处上访,反映靖边县公安局这种执法犯法的恶劣行为。

工作引争执 一拳致人命

今年25岁的冯雷是榆林子州县人,事发当天,老板不在,由他临时负责加工厂的管理。油罐加工厂实行的是分工作业,各干各的工序,姜虎虎是电焊工。7月9日下午7点,干完自己的工序后姜虎虎准备下班,这时冯雷不许姜虎虎走,让他帮别人干完活才能下班。这令姜虎虎十分不高兴,为此两人发生争执,经人劝解后,姜虎虎便上到油罐车顶干活,这时,冯雷在姜虎虎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拳打向姜虎虎,致姜虎虎从2.3米的高空突然坠下,当下不省人事。后几经周折,直到晚上12点多,人才被送到县人民医院。闻讯赶来的姜虎虎父母不知道发生了多大的事情,在手术室外焦急的等候结果。直到10日凌晨3点,姜虎虎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日一早,姜虎虎父母向靖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东郊派出所报案,靖边县公安局立案后便展开调查,随后将犯罪嫌疑人冯雷刑事拘留,冯雷被刑拘后,对将姜虎虎故意推下去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天上午,靖边县公安局对姜虎虎的尸体进行了尸检,7月11日出了尸检报告。结论是高坠致肝脏大范围破损,大量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但死者家属一直得不到尸检报告。7月21日,油罐加工厂的老板刘小宁委托李军伟就姜虎虎赔偿事宜达成协议,7月22日,姜家安葬了姜虎虎。

姜虎虎是家中的独生子,父亲姜文智本想让儿子出去学个手艺,才经人介绍到油罐厂学电焊的,不想1.78米的大小伙子瞬间竟成了隔世人,中年丧子,这对他们夫妻的打击是可想而知的。在那段时间,他们终日以泪洗面,痛不欲生,食不下咽,夜不能寐,姜文智竟然病倒了。

儿子离去,已不能复生,多少亲戚朋友来劝慰他们:只要犯罪分子得到法律的制裁,也算对虎虎有个交待。活着的人要紧,要想开些。正当姜文智夫妻俩在这种温煦的劝慰中慢慢缓过神的时候,一声霹雳又将他们拉入了痛苦的深渊……

儿死留余悲 凶手已逍遥

2006年9月6日,姜文智夫妻俩坐车从榆林市来到靖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询问姜虎虎被害一案的进展情况。谁知主办案件干警杨有林冲他们大喊:你们早是干什么的?这会儿才来问,我们已经将冯雷取保候审,放了。我们向检察院报捕,检察院认为没有构成刑事犯罪不受理,不信你们过检察院批捕科问问。他们当时十分吃惊,犯罪事实这么清楚,为什么就把犯罪嫌疑人给放了?随即他们又到了靖边县检察院,批捕科的同志根本就不知道此事,查阅了全部登记材料都没有后,对他们讲,公安局肯定没有报过来,否则,人命案我们应该有印象……当日他们又到刑警队找杨有林,杨有林早已躲开走了。他们又找到参与办理此案的干警郭庆华,郭庆华说,取保候审放人,是局务会定的,你们有什么事找局长问。次日他们找到主管刑侦的王平副局长,质问为啥放了冯雷?王局长说:取保候审是我们定的,你们也有失误,早不来过问,这阵才来,我们到哪给你找人?与杨有林的话如出一辙。听到这样的话,姜文智夫妻俩把肺都能气炸了:公安机关是干什么吃的公然放走凶犯,还要找受害人家属的错,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一气之下,他们又到检察院找检察长,这件事引起了检察长的注意,立即派人到公安局追查此案,公安局答复是保证抓获犯罪嫌疑人冯雷。公安局这样办案,且事发2个月,不给家属尸检报告,中间肯定有猫腻,9月8日,他们又找王平副局长要尸检报告,看孩子到底是怎么死的,几经周折,直到9月11日他们才拿到尸检报告复印件。找王局长问冯雷的下落,王局长说人跑了,他们正四处找呢。据冯雷家人讲,冯雷已外出打工去了,现在不知下落。9月21日,他们又找到王平,问他们现在该怎么办?王局长说:你们有失误,我们也有失误,本来很简单的事,抓了人放了又要抓,很麻烦,还要接待你们,现在我们已经报请检察院,检察院批捕后我们只能上网通缉,你们就回去等着吧。无奈他们也只能回榆林家中等待。失子的悲痛没有消尽,公安机关恣意枉法致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又使他们的痛苦雪上加霜。

靖边是“特区” 国法不适用

接到姜文智的来信,记者日前专程赶往靖边调查,一路上记者不断地在思考,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作为专门的执法机构,靖边县公安局难道不懂吗?在犯罪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在长达一个月的羁押期间,公安局为啥不对冯雷采取逮捕措施呢?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靖边县公安局只要依法报捕,移送检察机关就行了,凭什么对冯雷取保候审把人给放了呢?犯罪嫌疑被刑事拘留后,靖边县公安局为什么自己犯了错却一再责怪受害人不早来催案呢?

在靖边县公安局,接待记者的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王平。记者开门见山,提出了冯雷一案的许多疑点。王局长说,姜文智反映的材料我想你们都看了,内容属实,这个案子案情很简单,事实清楚,没啥好说的。这个案子属过失致人死亡,7月10日我们以过失伤害罪将冯雷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正常情况是一个礼拜,实践中一般都是一个月。当时是否向检察院报捕,以及后来的取保候审都由局务会议决定,我这只管侦查。8月7日开局务会,研究冯雷一案。会上得知工厂主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一般地讲,如果进行民事调解,就意味着对刑事的放弃,在征求受害人意见后,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都采取取保候审。局里曾派专人征求受害人意见,因与家属联系不上,8月11日,局务会决定,押5000元对冯雷取保候审。记者问王局长,对一个致人死亡的刑事罪犯一不逮捕,二要放人,其中的门道不是给人很大的想象空间吗?王局长说我没拿人家一分钱,这一切都是局务会集体决定的。生效后没几天,死者家属就来了,说放人不行,要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才开始抓人,现已悬赏5000元,到现在还没抓到人。

记者又来到一把手吕局长办公室,说明来意,吕局长说,这个案子艾局长会比我介绍得更清楚。记者又来到艾局长办公室。艾局长说,一般案件由刑侦部门侦查完毕后,由法制科进行审查把关,再由局务会研究,最后定案。我是主管法制的副局长。一般公安局都是一把手主持局务会议,我局的体制与别的地方不同,一把手委托我主持局务会,研究案子,大的事情给一把手提前汇报,这件事我没有汇报。可以说靖边公安局在这个案子上有很大的失误。听到民事部分赔偿近20万,就凭经验办事,按照交通肇事的处理办法只要民事部分解决了,就认为没事了,对肇事方就采取保候审。重民事,轻刑事,这是靖边的特点。取保候审是大家共同的意见,在局务会上,从办案干警到中队长、大队长、刑警队长、副局长每人都发表了对案件的看法,大家一致认为应采取取保候审。因长期的工作习惯,也没想到此类案件要批捕。直到家属前后十几次来局里闹事,我们才意识到案子办错了,现在局里正不惜代价,不惜警力,用悬赏和网上通缉的办法,全力追捕罪犯,争取早日给受害人家属一个满意的交代。

记者几点感触

走出靖边公安局,记者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没有了,打人凶手却逍遥法外,这在靖边公安局眼里仅仅是个失误,而最大的失误是当时没有找到死者家属,征求意见,否则也不会有这样的事出来……在与几位局长的接触中,记者有几点感触:1.在靖边出了事,受害人一定要找公安局的,否则凶手很可能就放了。2.公安局比检察院和法院的权力大,出了刑事案件,公安局认为是小案子,像过失致人死亡这样的案件,自己就定了,收点钱就放人,根本不用上报检察院,给检察院添麻烦,更劳烦不着法院。3.在这里,人命案都按交通肇事案处理,只要肇事方赔了钱,受害方不追究就没事了,就是说没有用钱办不成的事,根本没有什么国法。

本报记者 宫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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