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彭水诗案”的反思
·杰夫·
宋时苏轼因“乌台诗案”而身陷囹圄,想不到时隔近千年后强调和谐社会的当今,也发生一起政法机关滥用公权错酿的“诗案”。
事发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干部秦中飞于今年9月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而被批捕。时隔一个半月后,县政法机关方无罪释放秦中飞,并向他道歉,发放赔偿金。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但这一“彭水诗案”造成的不良影响却挥之难去。据说秦中飞的这首《沁园春·彭水》写的都是大家经常在一起议论的事情,反映的也都是彭水县客观存在的一些现实,并没有直接故意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短信传播人数也仅数十人。然当时的县领导认为正值换届敏感期和抗旱关键时期,故下令拘捕了秦中飞,从而制造了这起荒唐的“文字狱”。虽说后来县公安局已承认此案是错案,并向秦中飞道歉,但由此所揭示的政府官员压制民主,阻塞言路,滥用公权却不容忽视。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说起来简单,但在现实中如何落实却是一大难事。但愿我们的人民政府官员,能多倾听百姓心声,多感受百姓疾苦,多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莫再让“诗案”之类的错案传之于街头巷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