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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1月30日
社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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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拘留9个月为讨说法出租自己

“出租本人。我是北方人,男,43岁,高中文化……本人做过装饰工程和星级酒店的工程管理及生意操作,体力重活,打工做饭样样都行。只要您能说到我什么都做,并用心做好。同时如有人需求人体器官也可以联系我。”1月26日,一则张贴在街头的“出租本人”的广告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看守所里呆9个月被释放要出租自己的人叫马群,他身材高大,看上去怎么也不像沦落到要靠出租自己的人,反而像文化人。在采访中,马群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说,他贴这样的广告一是为了生存,二是为了给自己讨一个说法。

马群告诉记者,他是安徽人,从小生长在一个老干部的家庭,之前在当地一家四星级酒店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生活上一直没有任何经济负担。1999年,马群与妻子离婚后,因为承受不了压力,只身一人南下广州。去年4月,经朋友介绍,他从广州来到洋浦,打算在那里找一些工程做。但是到洋浦不足10天,与他同住的女友被杀,他随后被公安机关拘留,5月份被逮捕。一直到9个月后的2006年12月31日,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

为讨说法决定出租自己

马群告诉记者,从看守所出来以后,他才知道和广州的合伙人已携带公司资金不见踪影,公司倒闭,几年的辛苦打拼最后只剩下2000多元。马群说,他阅读了很多法律书籍,决定为自己申请国家赔偿,但是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好几年时间。为了要生存下去以及有足够的钱来为自己讨说法,他到处找工作。他原以为凭着自己的工作经验、知识和丰富的阅历,找工作不会很难。谁知跑遍了海口的大街小巷,各个大小招聘单位,不管是技术活还是体力活都没有结果。

马群无奈地说:“我干过装饰工程,星级酒店的工程管理,生意操作,会橱柜安装。我的要求不高,只要能给我口饭吃,能保障基本生活就行。”他说,他找过洗碗的工作、扛包的工作,也去酒店应聘,挨家挨户地找,但是老板不是嫌他年纪大就是不相信他,总是说他长得不像打工的。

马群告诉记者,自己身上的钱越来越少了,目前和老乡合租房,每个月的房租100多元。现在,他每天只能花5元,有时候一天躺在床上不起来,因为那样就不用花钱了。百般无奈之下,他想出了出租自己身体的法子。

年关将近,马群告诉记者,他已做好睡马路的准备或是乞讨过活。但是一定要留在海南生存下去,为自己讨个说法。 (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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