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宝鸡市
贫困准大学生入学将有保障
本报讯 为了使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能够顺利进入高校接受教育,1月30日,宝鸡市出台了《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办法》。据悉,以政府行为颁布此类救助办法,宝鸡市在全省尚属首例。
《办法》规定:凡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市高中学校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二批本科及其以上学院录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或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阶段性经济特别困难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救助。宝鸡市政府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市教育局通过募捐、赞助等形式,每年筹集不少于50万元资金用于贫困学生救助。各县(区)亦应设立固定额度的专项资金,至少保证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本县(区)救助对象予以配套。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宝鸡市将对其高等教育入学实行一次性救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其中市级救助4000元,县级配套救助1000元)。该办法从今年起正式施行。
宝鸡记者站 柳琴 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