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实践与思考
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 郭永平
王兆国同志在全总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首次鲜明地提出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前不久,王兆国同志专程在陕西考察工会工作,看望一线干部群众,走访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在与我省党政主要领导和工会干部座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王兆国同志在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进一步阐述了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原则、根本宗旨、核心理念、途径方式和基本格局。认真学习王兆国同志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是中国工人运动特别是新时期工人运动理论、方针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工会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对中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具有长远的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们把学习贯彻王兆国同志的重要讲话与回顾总结近年来陕西工作的经验结合起来,努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来指导和总结工会工作实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求工会必须积极参与国企改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陕西国有经济比重大,国企改革改制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按照省委提出的“以职工利益为本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会始终坚持“两个维护”相统一的原则,做到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编写了《与职工谈国企改制》一书,引导帮助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改制工作之初,针对一些企业不尊重职代会职权、忽视和侵害职工合法利益的现象,省总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依靠职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在改制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经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讨论和省委常委会议研究,以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下发了《依靠职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规范企业改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经过工会的努力工作,企业改制中注意听取职工意见,切实发挥职代会作用,做到了“三个必须”:必须完善职代会制度,确保职代会工作程序合法、规范;必须坚持改制方案经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必须坚持企业资产变现后优先安置职工,保证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清偿拖欠职工的债务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几年来省总围绕国企改革先后开展了多项调研,及时反映职工意见,提出工会的主张和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重视,不少在制定政策时被采纳。凡是改制的大中型企业,省总都主动派干部参与。省总领导干部直接参加了一些改制任务重、职工反映问题比较多的企业的改制工作,特别是参与了一些企业群体性事件的协调处理,维护了企业和职工队伍的稳定。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了工会参与处理企业群体性事件的三条基本经验:一是必须牢牢把握好工会的特殊立场和工作角度,既要领会贯彻党和政府的意图,又要充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效架起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的桥梁;二是必须深入到职工中间去,了解职工的愿望,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困难,做好职工的工作;三是必须积极化解矛盾,既要引导和教育群众,又要通过与行政协商,促进职工合理的利益诉求的实现,努力协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把企业和职工的损失降到最低。
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求工会必须坚持一手抓为职工办实事,一手抓维权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促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2002年7月,省总工会向全省职工提出“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要求全省工会履行对职工的“三项承诺”:决不让一个困难职工没饭吃没衣穿,决不让一个困难职工的孩子失学,决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因生活困难发生意外。广大工会干部把履行“三项承诺”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满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千方百计为职工排忧解难,全省工会基本上做到了“三项承诺”。省总和全省10个市、杨凌示范区及67个县总工会相继建立了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形成全省工会帮扶网络,4年来共接待帮助困难职工46.8万人次,对7.2万名困难职工实施了生活救助,金额达2130万元;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共筹资4121万元,资助困难家庭学生5.7万名;培训下岗职工12.6万人,为15.7万人提供职业介绍,帮助7.7万人实现再就业。在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过程中,各级工会着力抓了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的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机制,以职代会、厂务公开为重点的保障职工民主权益的机制,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为重点的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以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为重点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机制等等。目前,全省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达到90%以上,外资企业达到70%以上,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也在大力推进;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达到90%以上,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采取职代会或其他相适应的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同时,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探索实践不断取得新进展,高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经验被全国教育系统树为先进典型,延安市在县乡政务公开中实行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新鲜经验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肯定。
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求工会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以提高职工技能素质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建设主力军,关键要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广大职工。我们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的“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中,在围绕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防军工重点型号产品研制组织开展的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和重点劳动竞赛活动中,特别重视对广大职工技术素质的训练和培养。省总通过调研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6条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省总积极推动,省政府先后出台了8个政策性文件,初步建立起高技能工人的培养机制、评价选拔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我省明确规定,技术工人与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即高级工等同于助理工程师,技师等同于工程师,高级技师等同于高级工程师。五年来,省总联合有关部门,连续组织了全省性的职工技能大赛,比赛领域从单一的机械加工向全省六大特色经济和八大支柱产业延伸,参赛人员从产业技术工人发展到管理人员、农民工和机关公务员,比赛工种达到201个,参赛职工突破100万人,其中农民工占到四分之一。对大赛优胜者进行表彰奖励、落实待遇,几年来共为参赛选手办理技术等级证书7186人次。
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求工会必须进一步完善工会源头参与机制。从源头上、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上保障职工的各项权益,是从整体上、根本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对工会“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们重点抓了省、市、县三级工会与同级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省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我省于1988年首创了省政府和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政府开展民主协商和工会开展参政议政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探索。18年来,这一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民主渠道,成为工会从宏观上和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目前,省总工会与省政府联席会议已召开17次,共协商讨论议题69个,及时有效地解决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一系列普遍性问题。省总工会每年都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需要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若干问题。例如最近两年联席会议,省总提出的给参加工作早、退休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补助,增加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金、落实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解决国有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保问题等议题,经过协商讨论都得到了解决,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引起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与此同时,这一制度不断向市、县推广,目前,全省所有的10个市和70%的县也相继建立了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近年来,省、市总工会主动加强与同级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企业方代表组织的沟通和合作,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实践中逐步规范,三方协商讨论的问题越来越具有实质性。为提高工会源头参与水平,全省各级工会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省、市和产业建立健全了工运研究会组织,主要领导每年至少选择一项重点课题进行调研,并形成调查报告。这些调查报告有的向同级党委专题报告,有的提交联席会议、三方会议参阅,不少意见和建议最后被吸收到有关法规、政策中,对提高工会宏观参与工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求工会必须加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加快工会组建步伐,实施“党建带工建”,把非公经济建会和农民工入会作为重点,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06年底,全省基层工会数达3.86万个,会员数达395.7万人。3年来,全省新增基层工会8570个,新增工会会员68.1万人,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奠定了组织基础。在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中,重点抓工会主席的配备和培训,全省各市、绝大多数省级产业(厅局、总公司)和县级工会主席,实现了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使工会为职工说话办事的分量更重,影响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