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粪池里的凶杀案
——洛南县公安局侦破“3.1”重大杀人案纪实
幼女尸体惊现粪池
2007年3月7日16时9分,洛南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电话铃声急骤地响起,永丰镇冀洼村一组村民冀小阳电话报称:该村村民冀红军8岁幼女于2007年3月11日失踪,现发现尸体在其邻家厕所的粪池中。
据冀喻喻的养母骆秀芳讲:冀喻喻已失踪多天,家人四处寻找未果,本日其午睡时冀喻喻“托梦”给她,称其死在邻居冀盈山家厕所粪池中,骆秀芳即去邻居冀小阳家给其丈夫冀红军打电话,因邻居不信同去查看,才发现冀喻喻的尸体确在粪池中。经公安人员现场勘查,死者确系冀喻喻,但发案地距离通村道路仅有三米左右,厕所内粪便深度为0.7米,而死者身高达1.2米,即使误跌粪池,也不会轻易被淹死,厕所又与冀盈山家紧邻,冀春节期间都在家中,从未有人听到呼救声。经尸检发现,冀喻喻衣着基本正常,颈部有钝力作用致伤,此外再无其他侵害反应,且系死后溺水多日。经分析判断,这绝对不是意外致死,而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缜密侦查锁定嫌犯
在走访中,民警了解到,死者父亲冀红军,今年38岁,此人一向为人老实,与人为善,且常年外出打工,与左邻右舍以及外人没有多大矛盾,不存在遭人报复的可能。冀喻喻年仅8岁,是小学二年级学生,更不可能有什么仇人,那么究竟是谁对这个年幼的女孩下此毒手?
细心的民警通过从周围群众中进一步调查获悉,冀喻喻养母骆秀芳平日对该女多有嫌弃之意,且案发前举止反常。
种种迹象表明,死者的养母骆秀芳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专案组将骆秀芳确定为重点嫌疑对象,决定对其进行传唤突审。经过政策攻心,一幕惨无人道的恶性杀人案逐渐清晰,骆秀芳终于交待了自己亲手杀害养女的犯罪事实。
贪图家产杀害养女
8岁的无辜女孩惨死养母之手,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事情还得从17年前说起。
1998年11月,冀红军从永丰镇永丰街村下湾组抱养了一个女孩作为自己的女儿,起名冀喻喻。2003年7月,冀红军与骆秀芳结婚,婚后两人经常因女儿冀喻喻发生争吵,骆秀芳曾先后多次向冀红军提出冀喻喻既非冀红军亲生,也非自己所生,极力要求将女儿要么送他人抚养,要么送回其亲生父母家,然后由自己留在原籍的亲生儿子来继承家产,遭到冀红军坚决反对。于是,骆秀芳在2006年农历的腊月前后便产生杀害冀喻喻的恶念。
2007年3月1日,也就是农历的正月十二下午,母女又因一根系头发的皮筋再次发生争吵。晚上10时许,骆秀芳向丈夫谎称肚子不舒服到门外上厕所,借机潜入女儿的房间,将已经熟睡的冀喻喻扼颈致昏,伪造现场后将其抛入邻家的厕所粪池中。
当公安人员审讯骆秀芳时问到:“你把冀喻喻掐昏后,为啥不抛入自己家的厕所?”心毒手狠的骆秀芳回答:“我嫌我屋的厕所太浅,把她扔进去,她不得死。”无知的骆秀芳还催促办案人员问她材料时搞快点,结束后她还要回家给其丈夫做饭哩。
这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社会影响相当恶劣,不能不叫人深思。现阶段重新组合的家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多发,一旦处理不好,必将给社会造成严重隐患。
(陈军锋 王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