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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4月18日
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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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热线来电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的张师傅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情况。张师傅是宁强县邮政局的一名邮递员,已经在单位干了十五、六年。每个邮递员负责当地的一条邮路,工作十分辛苦。但是由于他们当初是由邮政局聘请的,所以一直没有与他们签订过劳动合同。其间虽然曾签订过协议,但是协议的内容是由邮政局单方面拟定的,有些条款对他们很不利。工作了这么多年,邮政局从未给他们缴纳过养老保险金。

像张师傅这样情况的邮递员现在在宁强县大约有25人左右,他们的中有的人已经工作了十几年,有的工作了七八年,有的职工作了一年多。但是无一例外都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邮政局也从来没有给他们缴纳过养老保险金。

张师傅曾去当地劳动部门询问过此事,但得到的答复是,他们都属于临时工,不能享受与正式工同等的待遇,所以不能给他们缴纳养老保险。

以上问题是否属实,请宁强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宁强县邮政局尽快调查、落实后解决。

本报记者 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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