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维权热线来电
近日,大荔县的曹力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情况,说他所在的企业在支付薪酬方面存在问题,该企业长期不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给工人支付工资。曹力所在的企业陕西第十三棉纺织厂大约有200多名职工的情况和她类似,月收入均低于390元,这距离《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二类标准500元相差甚远。
这些工人大多在该企业工作多年,最长的达到30年,曹力已经在这家企业已经工作了28年。但是他们现在的工资与他们付出的劳动是远不成比例的。曹力每月的工资只有390元,竟然还属于这些工人中比较高的。
为了工资问题,他们曾多次找过厂方试图解决,但每次厂方都说厂里现在没钱,解决不了。曹力他们也曾找过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问题,但是得到的答复是要他们去找厂里解决问题。现在他们希望工资问题能够尽快解决。
以上问题是否属实,请大荔县有关部门尽快调查、落实,使问题尽早解决。
本报记者 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