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没有单位的人怎么共享发展的成果
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大原则。经济发展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要得到相应的提高。建立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以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有力措施。
去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办法,比如:规范公务员工资收入办法,理顺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公务员的关系、缩小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幅度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行“一次出台,三年连调”等等。
以上得以提高收入的人都是“有单位的人”。即使是企业退休人员,也曾经是“有单位的人”。这些“有单位的人”,政府有政策,给他们提高收入比较容易实现。至于“没有单位的人”,比如自由职业者、农民工、个体劳动者,就很难体会到“共同享有”的好处。
有消息说,因为“平均工资”上涨,某些“没有单位的人”反而觉得惶恐。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没有单位的人”,无人为他们的养老金统筹埋单,无人为他们的医保费埋单,他们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缴纳养老费的依据是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当社会平均工资上涨的时候,这些“没有单位的人”,比如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已经买断工龄被原单位扫地出门的人,他们需要缴纳的养老费和医保费,相应就要上涨。也就是说,在社会平均工资上涨、似乎体现“共同享有”的时候,这些“没有单位的人”却没有“共享”的感觉。
比如基本养老金,按照规定,“有单位的人”,由用人单位缴纳该职工月收入的20%,该职工个人缴纳8%。而那些“没有单位的人”,只能按照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8%缴纳。
有位“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者说:“去年,我交给劳动保障部门的费用是2000元左右。最近去缴费,人家告诉我,今年最低缴纳的费用变成了3000多元,再加上基本医疗保险,我今年最少需要缴纳4000多元,少于这个数,人家不受理。工作人员还说,明年增长幅度更大。在缴费窗口,有不少人因个人缴费增长太快而交不起,甚至有人咨询退保政策。”
怎么让这些“没有单位的人共享发展的成果呢?值得思考。
(田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