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敏感资金违规入市超63亿
“国家政策禁止公共资金直接进入股市,但允许买卖国债。于是,社保基金、教育资金等敏感类资金,大多采取国债回购的方式将资金‘洗白’后入市。这类资金运作完全依赖于券商诚信,股市下跌时期,损失往往非常惨重。”1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齐奇在新闻发布会上一席话的背后,是一笔笔庞大的数字和一连串的经济纠纷:2003年至2006年间,仅上海高院、中院审理的317件证券纠纷案件中,涉及敏感类资金入市的案件就有105件,案件总值约达63.21亿元。
敏感资金违规入市纠纷多
2004年1月,华东师范大学投资3000万元,委托银河证券代理国债投资。当时银河证券保证,委托本金不受损失,收益率不低于7%。而结果是,银河证券将该笔资金用于买卖股票,最后只偿还投资资金1400万元及收益105万元。
齐奇说,由于3000万元是华东师大的教育资金,数额巨大,一旦巨额损失不能及时追回,学校教育工作将相当被动。“银河证券表示资金流紧张,在法院主持下,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华东师大不是个例。上海高院发现,2003年至2006年间,很多案件都涉及教育资金、房屋维修基金、工会职工互助基金、信托资金、国企资金、公用事业资金等敏感类资金。
资金“洗白”入市成惯例
资金“洗白”,几乎是这些敏感类资金入市的通常手段。所谓的“洗白”过程,就是单位和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买卖国债,因为根据国家规定,公共资金不允许直接进入股市,但是允许买卖国债。但最后的操作惯例都是,证券公司再通过国债回购的方式,将资金转而投入股市和期货市场。
如果赚钱,大家坐收渔利。而发生亏损,结果往往就是对簿公堂。“单位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了高额回报,就可以认定是委托理财,默许资金进入股市。”上海市高院民二庭庭长邹碧华说,因为从这些单位账户上可以看到,单位收取了高额回报,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是资金进入股市。目前上海已经有过多起类似案例,对于这些单位无疑是一次警钟。
私募基金靠自律危险性大
“民间私募基金至今尚未取得合法的地位,只能在‘灰色地带’上生存。发生纠纷,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与救济,势必陷于无法可依的局面。”邹碧华说。
而事实是,目前大量的民间私募基金隐藏于一些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的业务活动中,这些公司除必须接受工商、税务部门的常规年检外,无须接受其他部门的行政监管。“在我国现阶段,完全靠基金管理人的自控机制、基金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基金投资者的自有能力,根本不足于抵御正常的市场风险,更不足于防范违规违法事件的滋生和蔓延。”
(毛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