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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7月19日
职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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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无偿加班的阴影

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约35万名工人走上街头,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罢工游行,斗争胜利之后,八小时工作制迅速深入全世界劳动者的内心,世界各国纷纷立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虽然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是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加之我国劳动力供求严重失衡,一些劳动者为了生存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权利。甚至当记者来到一线采访的时候,一些工人对于记者的询问也是闪烁其词,要不就是“找我们领导去谈吧……”

近日,西安市发生的两件事,希望能够唤起更多的人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补偿

西安市某木材公司职工卢师傅,担任公司门卫5年,休息日仅仅为6天,而这6天还是想办法托人、顾人顶班。

记者了解到,卢师傅原来是木材公司的正式职工,2001年底被调到公司的物业办担任门卫,一直工作到今年5月末。此期间,公司从没有安排过卢师傅休息过星期天、法定节假日,每天让卢师傅长时间工作,却从没有支付过分文的工资,于是卢师傅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劳动法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规定,综合延长的工作时间、星期天和法定节假日三部分,支付2002年1月至2007年3月加班费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总计173443.07元。

对卢师傅所述的5年来工作状况,公司没有异议,但表示,卢师傅请求赔付加班费的诉讼请求缺少法律依据。公司认为,卢师傅所列举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关于8小时工作制、8小时以外的额外工作制及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发放办法,但针对本案的特殊性,门卫工作属于一个不定时的工作,应该按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定时工作制”来考虑,因此8小时工作制对此案并不适用。

诉讼请求所要求的加班费该不该发,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是本案争论的焦点。“天天上班,没有节假日和公休日,却不给一分钱的加班费!”55岁的卢师傅一肚子的苦水,“这5年的辛酸决不能妥协!”卢师傅对记者说。

无论这件事情的结果如何,卢师傅作为一个普通的工人能够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都是值得尊敬的。

公司以薪代假员工集体辞职

另一件是西安某公司为了给员工补偿5月份的加班费,强行以假代薪,这一行为激起了百余名员工的愤怒,他们选择集体辞职,要求补发加班费。

6月17日晚,该公司的员工小赵突然接到公司电话,通知她第二天不用来上班,可以一直休息到周五再来上一天班,接着再继续休假。“一周只上1天班,休息6天,公司的解释是用假期来抵加班费。”同小赵一样的情况还有数十名员工。18日上午,照常来上班的小彭看见了部门的排班表,一周下来,只给他安排了一个夜班,其余时间全部休息。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每月15日发上个月的工资,但是这次到6月底了,还不见发5月的工资。大部分职工从4月入职到月底,连续工作了12天没有休假,而公司只发了8天的工资。“公司说我们加4天班是义务加班,没有加班费。为什么事先不给我们说?”一名员工愤愤地说。

5月份酒店的工作很忙,一个月下来大多员工只休息了两三天,但公司却不给发加班费,选择了以假抵薪。“公司现在强行让我们休息,说是还以前欠的假,这样就可以不发加班费了?”

公司的负责人解释说,公司的休假制度是轮休,以前双休日加班的员工,可以从6月18日开始,一天抵一天,直到把加班时间抵完。休息期间,所有员工均为带薪。

八小时之歌

1886年在罢工工人中流行着一首“八小时之歌”,“我们要把世界变个样,我们厌倦了白白的辛劳,光得到仅能糊口的工饷,从没有时间让我们去思考。我们要闻闻花香,我们要晒晒太阳,我们相信:上帝只允许八小时工作日。我们从船坞、车间和工场,召集了我们的队伍,争取八小时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归自己!”

工人要学会利用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维护自身的权利,没有工会的企业要积极组织工会。劳动者本身要多学习维护自身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唱响“八小时之歌”需要工人自身的力量变得强大。

本报记者 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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