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贯彻执行《劳动法》面临五大问题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我省在贯彻执行《劳动法》中面临五大问题。
首先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我省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30%,个体经济组织的签订率更低。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就不续用。许多劳动合同虽然有劳动报酬的条款,但没有写明具体数额,有的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有的甚至规定“生老病死都与企业无关”等违法条款。
第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企业随意调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工人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定额任务,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有的企业前清后欠,有的企业主甚至把欠薪当成牟利手段,拖欠后恶意逃逸。有的效益好的企业也把最低工资作为工资支付标准,使劳动者难以分享企业效益增长的成果。
第三,超时加班现象普遍,劳动条件差。相当一部分企业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并且不付加班工资,特别是一些生产季节性强、突击任务多的企业,劳动者每日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有的企业将“四班三运转”改为“三班三运转”,劳动者很少有正常休息日。一些企业设备陈旧、作业环境差,劳动者直接受粉尘、噪音、高温甚至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
第四,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养老、失业保险主要是在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参加的比例低,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难以按现行制度参保。
第五,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调一裁两审”制度,如果走完全部程序的期限,需要一年以上,直接影响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悉,针对以上问题,我省决定建立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促进劳动政策的落实。
(李艳 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