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物权法》让工会资产保护腰杆硬
——访陕西省总工会事业发展部部长周国宝
“《物权法》第六十九条明文规定: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这一条太好了,对各级工会组织来说,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物权法》的出台是广大工会干部期盼已久的大喜事,它意味着工会作为社团法人所拥有的工会资产将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下子工会资产保护的底气更足腰杆更硬了。”刚一见面,陕西省总工会事业发展部部长周国宝便对记者表达了对《物权法》出台的欢迎。
周部长:《物权法》已于今年3月16日通过并颁布,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他的出台可谓“好事多磨”,这部法律从酝酿到出炉历时13年之久,草稿有7稿之多,创造了中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最多的纪录,这些足见其的重要性。
记者:《物权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周部长:这里首先要理解物权的概念。《物权法》所谓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次要弄清楚物权的基本特征。物权是一种财产权利,是人们支配动产和不动产的一种权利;最后,物权法坚持一物一权的原则,这一原则对我们工会来说,进一步确认了工会作为一个社会团体所享有的财产权。物权法是现代各国物权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物权法,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各种物权的内容有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以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创设物权。
记者:《物权法》是一部重要的法规,他对我们工会来说意义何在?
周部长:《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物权法》对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作了明确规定,这为管好、用好、经营好工会资产,夯实工会工作基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工会资产是工会组织的宝贵财富,是工会服务职工群众、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物质基础。但由于缺乏对工会资产性质的正确认识,有些人否认工会资产的独立存在和工会对自己资产的所有权,肆意侵犯工会资产所有权,任意侵占、划拨工会资产,随意划走工会经费或冻结存款账户,拒交或拖欠工会经费等等。有了《物权法》,工会与违法侵占工会资产的行为作斗争就更有法律保障。工会系统当务之急是要认真学习《物权法》,同时要积极参与国务院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并在《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中进一步加以明确,从而为工会资产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王兆国同志对贯彻学习《物权法》十分的重视,强调各级工会要抓住实施《物权法》的良好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会资产不流失,争取在原有的基础上发展壮大工会资产,使工会服务职工有更好的条件。
记者:作为工会来说,学习《物权法》主要是要做好哪方面的工作?
周部长:学习《物权法》主要是依法做好工会产权登记和资产统计工作,提高工会资产监督管理水平,防止工会资产流失。其中产权登记主要是做好不动产产权的登记工作。
记者:那么工会不动产是指什么呢?
周部长:工会不动产是指各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所有以及依法占有和使用的房屋及土地资产。
记者:工会不动产产权登记的范围时间是什么?
周部长:工会不动产产权登记的范围包括: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所有以及依法占有和使用的房屋及土地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同时核发工会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以下简称三证),做到三证齐全。在2007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各级工会本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动产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和工会资产产权证的办理工作。
另外,要做好产权登记工作一个很迫切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工会资产监管机构建设。
记者:省总工会对于工会资产监管机构建设方面将会出台哪些举措?
周部长:根据《关于成立陕西省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及工会资产实行统一所有,分级管理的体制,省总明确提出了由新成立的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省总本级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的资产,承担资产增值保值责任。
省总要求全省所有设区市总工会和杨凌示范工会尽快成立本级的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省产业工会、省总直管的企业工会、全省所有县(区、市)总工会,有条件的都要成立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明确工会资产监管的责任部门。
记者:当前我省在工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周部长:由于我省地处西部地区,属我国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会资产总量规模偏小,省产业工会、直管企业工会基本上没有多少工会资产。现有的工会资产尤其不动产主要集中在省、市、县三级地方总工会。当前在工会资产监管和工会企事业的发展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主要包括,工会资产管理的体制不顺,地方工会资产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仍然是多头管理,难以做出统筹协调以及“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管理机构不健全,市级工会没有成立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没有形成上下协调的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大多数工会事业单位改革难度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功能定位不清晰,人员包袱重。工会企事业发展缓慢,融资难状况突出。
记者:那应该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呢?
周部长:要想使上述问题得以解决,就要把市级工会资产监管机构尽快建立起来,并指导县级工会尽快建立工会资产监管机构或确定责任部门。机构成立后,要加强对本级直属企事业的监督管理,对工会资产的产权进行明确界定。
省总要求10个市总工会和杨凌示范区工会在今年9月底以前务必将本级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起来。把不动产产权登记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来部署。
依法开展工会不动产产权登记是一项业务性强、时间要求紧、协调难度大的工作,各级工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任部门),要加强资产统计人员的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工会必须配备工会资产统计专兼职人员,以确保工会资产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
本报记者 章琦 实习生 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