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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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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者必须依法处理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计生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刚刚出台的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规定名人、富人和民营企业主违法生育的,必须依法处理,不得担任社会荣誉职务,不得参与相关奖项的评选。

《意见》还规定:凡是已经违法生育的党政干部和国家职工,必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到位,党政干部和国家职工的提拔使用、晋升职称时,应事先征求同级或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凡是非法生育(含非法收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徇私舞弊得到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等严重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没有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不得提升职务或晋级,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不能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人。同时《意见》还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的负责人,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提拔使用。 本报记者 任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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