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过度加班之痛
王丽
为完成公司硬任务、连续一个月每日工作十余小时而无法休息的昆明公交车司机杨关,终因体力不支晕倒在岗位上;广州华为公司年仅25岁的硕士胡新宇因劳累过度而猝死……这类严重侵害劳动者生命健康的事件一次次刺痛着社会神经。
据调查,时下农民工与“白领”们平均每天工作多在11个小时,每月工作26天,他们完成的实际工时数是法定工时的1.5倍左右。扛着“敬业精神”大旗的加班文化让企业降低成本刷新利润的同时,劳动者的休息权、健康权却被无情剥夺和伤害,“过劳死”作为超时劳动的极端表现更直接威胁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对基本人权的侵犯。
过度加班和过劳现象不仅直接伤害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切实利益,更需警惕的是,它严重消解了经济增长所创造的大量就业机会,必然会剥夺不少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权利,是造成当前我国经济“高增长、低就业”困局的一个重要因素。
虽然《劳动法》早已明确劳动者“八小时工作制”的基本权利,为何众多单位和部门竟敢漠视法律“集体违法”?根本原因还在于当前“过劳”侵权成本太低,保护劳动者权益法规仍笼统、滞后,工会等劳动者维权组织势弱不力,劳动监察机制手段不硬,社会保障制度更严重缺失。在整个社会强资本弱劳工的现状下,自身权利屡受侵害的劳动者只能成了“沉默的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