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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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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低保市民可领取大病补助

本报讯 领取低保的西安市民如果长期服药但未住院的,可于本月起前往社区办理领取一次性补助。

根据从今年1月起施行的西安市《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暂行实施细则修订稿》,患有规定的大病、重病、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未住院治疗的城市低保对象,根据家庭实际生活情况,按每人每年300元至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医疗费补助。长期服药未住院治疗的一次性补助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办理。据市民政局低保处介绍,从现在起,请这部分患病的低保对象尽快前往社区进行办理。在办理时,一定要携带好病历证明、长期服药买药的各类单据等。社区低保协理员将在尽短的时间内给予办理。 (顾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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